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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9500222678674594K/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綦新城管委发〔2023〕1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东部新城管委会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5-18 [ 发布日期 ] 2023-06-01

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部)室、各企业:

    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新城        重庆綦江食品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

建设管理委员会           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518

(此件公开发布)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全国、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2023行动总体部署,遵照綦安委《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20236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辖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围绕全市“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总目标,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开展六个方面集中行动

(一)属地领导班子责任强化行动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树牢红线意识。每季度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专题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做到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做好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行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带头推动落实分管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期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检查或专题调度,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狠抓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3.强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通过标语海报、宣传视频、群众活动、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和社会匿名举报,着力提升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落实工作保障。督促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要加大重大隐患重大问题隐患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帮扶。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应急管理专职人员,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动

企业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法定职责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日周月隐患排查机制,科学制定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化管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双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和落实整改情况,要按分级属地原则向监管部门及时报告。要及时汲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2.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奖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3.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建设施工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加强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控。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并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要组织规范编制各类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严格审核、审批,并组织对技术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

4.深化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组织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两单两卡培训范畴,将两单两卡掌握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5.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 1 次专题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至少组织开展 1 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 1 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行动

要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要按照属事原则,指导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分类制定个体经营者安全风险明白卡,指导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推广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小微企业监管效能。

2.创新监管服务模式。要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

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安全专家为小微企业提供重点检查、安全评估、技术咨询和安全培训,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安全难题。

3.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要综合采取改、搬、关措施,努力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存在一般安全问题的小微企业,要加快实施标准化改造和达标升级,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微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

(四)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行动

要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项工作。

1.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严格落实执法清零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通过通报、约谈、惩戒、停产整顿,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工作方式提高执法质量,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对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

(五)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

扎实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切实有效管控火灾风险,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遗留问题大起底。对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等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重点起底重点消防单位未通过消防验收,违章改扩建,丁、戊类厂房库房违规用作甲、乙、丙类生产储存,地下车库违规改建为超市、库房等情形。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2.消防设施大排查。对防灭火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林区设施火患等问题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

3.突出问题大执法。聚焦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生产经营、占堵生命通道、户外违规用火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闭环管控措施。

(六)三大作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紧盯违规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委外作业等三大作业薄弱环节,深刻汲取近期市内外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明确整治重点。对三大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聚焦不审查乱发包、没协议不定责、不交底不指导、不检查不监护、不报备不考核等方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贸、建设行业领域要在 7 月底前完成一轮全面排查。

2. 强化资质审查。督促企业严格三大作业资质审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3.加强过程管控。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完成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后方可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不得以包代管、一委了之。

三、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520日前)。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根据有关标准要求细化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或重点检查事项。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任务、明确责任。

(二)集中排查(20238月底前)。对照专项行动内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进度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

(三)重点整治(202311月底前)。在前期集中

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同步开展督查检查,跟踪督促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四)建章立制(2023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

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材料报送

由安全管理科按要求报送区安委办(联系人:赵梅,联系电话:61271226,邮箱:534990198qq.com)。

1.方案报送。于2023519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

2.总结报送。分别于2023815日、20231115日前报送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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