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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95002226608987686/2020-00008 [ 发文字号 ] 綦园委发〔2020〕42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工业园区管委会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转发《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转发《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刻吸取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

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园区各(科)部室、各企业:

现将《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各(科)部室、各企业高度重视,及时做好传达贯彻。同时,各(科)部室、各企业要深刻吸取“9·27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929




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刻吸取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

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0927020分许,重庆能投渝新能源公司下属松藻煤矿(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导致17人被困井下。截至9271241分,已搜救出被困的17人,其中1人送医院救治,另16人无生命体征。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煤矿事故一级应急响应,紧急部署处置工作。市委书记陈敏尔、市长唐良智第一时间作出指示批示,并率队赶赴现场指挥救援。927日上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召开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就深刻吸取松藻煤矿“9·27事故教训,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吸取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安办202087号)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吸取教训,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一)立即开展煤矿风险隐患排查。即日起,全区所有煤矿要全面组织开展集中隐患排查整治。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本行业、本辖区所有煤矿严格对照煤矿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逐项开展排查,重点排查“一通三防”、顶板、水害、火灾、机电运输等方面重大风险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立即停产停工开展集中整改。

(二)严格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强煤矿停产集中整治管理,严防擅自组织生产,严防自查整治走过场,严格审查煤矿“两个清单”,对停产整治不认真、走过场、“两个清单”形式化的要推倒重来,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二是要督促煤矿认真制定落实停产停工集中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严格制定通风、排水、瓦斯管理和巷道维修等方面保安措施,严格落实盯守或巡查责任,严防昼停夜开、明停暗开。要加强已关闭煤矿的检查。三是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对于煤矿自查整改合格申请复工复产的,要按照渝安办20196号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复工复产验收,严把“八不准”复工复产验收关口,严防带病复工复产。

(三)着力解决煤矿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以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着眼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精准施策,坚决防范事故。对暂时保留的30万吨/年以下矿井,今年内必须逐步明确煤炭供应对象、开采范围和开采时限,加快关闭退出处置。

(四)切实加强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按照“煤层零突出、瓦斯零超限”目标,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严格执行“瓦斯超限、突出指标超标、一氧化碳超限”等异常情况“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治、追究责任”制度。二是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要督促煤矿认真对照《煤矿防治水细则》要求,辨识评估水害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的煤矿水害防治措施。三是切实加强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提升作业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严禁斜坡、竖井内提升运输与其它工作平行作业,加强机电运输设施设备保护装置使用管理,严防擅自取消保护装置。

(五)保持“打非治违”和严格执法高压态势。一是加强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的联合执法工作,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公安、经信、应急、以及税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防超能力组织生产,发现超能力生产的煤矿,一律从重处罚,并追究上级公司责任。三是有关单位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惩治煤矿企业“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依法依规坚决采取停产停工、停止使用设备设施等措施,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二、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坚持“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严管严控重大风险,严格整治重大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道路交通。持续加强对公交客运、班线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的“三超一疲劳”,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农村地区马路市场隐患等重点车型、重点违法行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有针对性安全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村地区和车辆通行密集路段及临水临崖路段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坚决封闭道路禁止通行,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建设施工。对建设施工在建项目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的防控措施落实,紧盯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体系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持续深入开展“建安”系列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违法发包等非法违法行为。

非煤矿山。全面强化非煤矿山领域常态整治,深化岗位风险辨识和管控,确保现场施工与设计相符,避免作业过程中形成高陡边坡;石油天然气页岩气严防井喷、硫化氢泄漏事故。

危险化学品。坚持一企一策,推进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督导,实现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水平有效提升、重大危险源风险常态化防控机制有效运行。

工贸。强化粉尘防爆、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始终紧盯关键环节、关键作业、关键岗位,持续开展“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落实好用电管理、火源管控和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关键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作业。

消防。持续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生命通道”、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工程等专项治理,强化物流仓储、商场市场、医院、养老院、“三合一”等重点对象安全管控,保持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突出抓好中秋国庆假期火灾防控,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网红景点、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落实临时防范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全区安全平稳。

旅游。吸取万盛奥陶纪“9·18坠落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旅游景区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高空游乐设施、大型游乐园设备等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类旅游景区严格执行“先巡查、后开园”“不安全、不运行”日常巡查制度,落实极端天气条件关停制度、最大承载量管控措施等安全管理制度。

水上交通、铁路、特种设备、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也要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三、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切实提高认识。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打破了我市持续近四年无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良好局面,影响恶劣,教训深刻,暴露出全区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树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要求,始终坚持以铁的要求抓安全、以铁的手腕保安全、以铁的措施促安全,以铁的作风管安全,时刻做到在岗位在现场在状态,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加强督查督办迎检工作。市安委办将牵头对产煤区县、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履行职责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工作重点做到“四严”,对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不认真、走过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失职失管责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继续生产的,要通过依法责令停产、重大经济处罚等方式,严厉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工作推进不力,执法力度明显偏软的,要采取约谈、通报、曝光、“一案双查、三责同追”手段,严肃追究监管不力责任;对驻矿安监员现场盯守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煤矿驻矿安监员的责任。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组织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三)坚持严格执法。各有关单位要将严格执法作为部门安全履职的重要标尺,安全监管人员要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格执法,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四)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督促企业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时刻处于临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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