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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K36131649R/2021-00104 [ 发文字号 ] 綦城管发〔2021〕53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城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重庆市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挥部办公室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城 市 管 理 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牛皮癣”整治的通告

綦城管发〔2021〕53号

  

重庆市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挥部办公室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城 市 管 理 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牛皮癣”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有效根治城市“牛皮癣”,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强化城市“牛皮癣”治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牛皮癣”,是指违法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的各类开锁、出租出售、办证刻章、集资、行医等内容的广告。

二、即日起,区城市管理局据职能职责开展“牛皮癣”摸底

调查取证,建立基础台账。已张贴、刻画、涂写“牛皮癣”的,广告行为人应在2021年8月22日前自行彻底清理干净,凡积极主动配合“牛皮癣”整治的,可免予处罚,否则以违法行为处罚。

三、2021年8月22日起,区城市管理局将在官方网站开设专题曝光台,集中曝光“牛皮癣”违法行为。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或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暂停广告行为人通讯工具号码的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通讯工具号码使用所需费用将由通讯工具号码者使用者自行承担;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涉暴涉黄等小广告,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实施严厉打击。

四、各经营户、商户以及市民群众如需张贴广告、发布信息,应经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审核后,到社区“便民信息栏”或指定地点进行发布。

五、各小区、楼栋业主、物业管理以及各责任单位要彻底清理所属区域陈旧牛皮癣”,管控好新增“牛皮癣”。一旦发现未经审核擅自张贴广告、发布信息的,可拨打城市管理热线(023-48612319)反映,经城市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查处。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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