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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K36131649R/2021-001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城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重庆市綦江区市政管理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市政管理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綦委办(2020)65号文件,綦江区市政管理所主要职能职责有:1.负责綦城建成区主次干道的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统计、建设、维护、改造、管理工作。2.负责綦城建成区的路灯、灯饰、光彩工程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统计、建设、维护、改造、管理工作。3.参与城区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的规划、方案审查、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工作。4.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的检测评估、安全运行管理工作。5.负责市政工程事中、事后质量安全工作。6.贯彻执行城市供水节水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承办城市供水、节水、二次供水的具体工作,承办城市供水水质、城区供水工程和供水设施的具体工作,参与查处城区供水安全事件。7.承办城区公共停车楼场及户外停车位的建设、划线、管理具体工作。8.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建设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状况。

1.机构情况:本单位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4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道桥科、城市照明科、安全科。

2.人员情况:根据綦编【2019】95号文件,事业编制28人。当年事业在职人员26人,事业退休1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422.33万元,支出总计1,422.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减少275.60万元、 下降16.2%,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决算口径,2020年市政、路灯日常维护纳入主管部门编报。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33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92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 是按照财政决算口径,2020年市政、路灯日常维护纳入主管部门编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7.89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84.4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386.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90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决算口径,2020年市政、路灯日常维护纳入主管部门编报。其中:基本支出 598.47万元,占43.2%;项目支出787.74万元,占56.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9万元,下降9.3%。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22.3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5.60万 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决算口径,2020年市政、路灯日常维护纳入主管部门编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92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决算口径,2020年市政、路灯日常维护纳入主管部门编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73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局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追减了部分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4.4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6.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90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决算口径,2020年市政、路灯日常维护纳入主管部门编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23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局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追减了部分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9万元,下降9.3%。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6.75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5万元,增长%,这是上年结转结余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29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3万元,增长32.5%,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28.85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社保和在职人员岗位调整后社保基数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1,229.41万元,占8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32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2020年迎春灯饰项目取消实施。

(5)住房保障支出26.91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社保和在职人员岗位调整后社保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6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和在职人员岗位变动,综合目标考核标准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87.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3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预算口径,差旅费全额纳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中编制。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2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弥补驾驶员日常运转经费,在办公费中列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2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3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保险、维护费、过路停车费等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2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弥补驾驶员日常运转经费,在办公费中列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2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维修费在次年结算。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车均维护费3.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均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维护工具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必须公开内容)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711.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完成城区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6%,功能及景观照明正常运行,路灯亮灯率98%,市民满意度提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区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表单位(盖章):重庆市綦江区市政管理所





项目名称

路灯及灯饰电费

自评总分
   (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及电话

任晓科85885845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492.56

492.56

100%

10

其中:中央补助




/

   市级补助




/

     区级资金

492.56

492.56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城区功能及景观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城区路灯亮灯率

城区功能及景观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城区路灯亮灯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分)

设施服务覆盖面积

平方米

10

1891100

1891100

100%

10

设施服务覆盖人口

万人

10

30

100%

10

城区功能及景观照明高灯率

%

15

≥98.5%

≥98.5%

100%

15

灯饰完好率

%

15

≥93%

≥93%

100%

15

电量与电费是否对应

%

20

100%

100%

100%

20

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

10

≥96%

≥96%

100%

10

相关部门及群众满意度

%

10

≥95%

≥95%

10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128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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