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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115F/2021-001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层转《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綦江财发〔202142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关于层转《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层转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1年3月3


渝财采购202012

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级部门、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执行时间要求

市级预算单位202111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执行;区县预算单位202211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执行各区县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情况,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二、关于采购意向公开渠道

预算单位应当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专栏,进行采购意向公开。主管预算单位可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集中公开,有条件的部门可在其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

其他有关工作要求

我局目前已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开通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专栏需要的单位可按照有关要求提前进行采购意向公开。各区县、各部门认真总结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以及遇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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