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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15F/2025-00100
  • [ 发文字号 ]
  • 綦江财发〔2025〕9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6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财政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9 号)、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36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重庆市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进行动态调整:

新增项: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财政补助资金

2025年630日前,全区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财政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并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开立专户纳入专账管理。镇(街)要按照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抓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5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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