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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财政:及时兑现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标准

日期:2020-09-22

     2020年9月起,按照中央、市级提高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体保障标准的文件精神,区财政统筹中央、市、区级各类专项资金,及时兑现提高城乡低保、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机构流浪乞讨人员等五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标准后财政支出每月增加181.57万元,全年共需资金24,25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6547万人。及时发放了提高残疾军人、老年农村士兵等六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保障标准,调整标准后财政支出每月增加58.7万元,全年共需资金9,228万元,惠及重点优抚群体6306人,目前已按政策全部发放到位,城乡困难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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