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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0271/2022-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收费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7-22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关于调整我区2022年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綦发改价〔2022〕17号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我区2022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燃气企业、各车用CNG加气站,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调整重庆天然气门站价格的相关情况,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中心城区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555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实际,拟定了调价方案,召开了论证会,征求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消费者、经营者等各方代表的意见,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区2022年非采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一)工业用气上调0.146元,价格由2.37元/立方米上调为2.516元/立方米;

(二)商业集体用气上调0.006元,价格由2.51元/立方米上调为2.516元/立方米;

(三)车用CNG上调0.506元,价格由3.18/立方米上调为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元)。

二、执行时间

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其中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

三、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执行时间追溯、气费清算结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用气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强化行业自律,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平稳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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