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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0271/2023-00084
- [ 发文字号 ]
- 綦发改〔2021〕1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6-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6-20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使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5号)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网上中介超市建设方案、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网上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工程改办〔2018〕7号)工作要求,现将使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介超市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
(一)事项范围。包括全区行政管理工作(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中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重点是《重庆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渝府发〔2020〕2号)中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101项中介服务事项。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于自我管理需要的中介服务事项也可纳入。
(二)事项类型。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事项。
(三)资金类别。使用财政性资金且未达到招标限额,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事项,采购人应当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应当政府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鼓励社会性资金项目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使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后,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清理自建中介机构库,对原有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一律取缔,并将清理取缔情况于2021年8月30日前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对原有在库中介机构,要鼓励其积极入驻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10日内,相关区级部门建立的可研评审库、概算评审库、勘察库、设计库、预算审查、施工图审查库等中介机构库全面取消。在未达到招标限额或政府采购标准的,各采购人应当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原在库中介机构也应积极入驻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规范市场中介机构行为,保障委托人和市场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相关区级部门可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更加严格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
附件:1. 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 各部门应入驻中介超市采购人清单
3. 自建中介机构库清理清理表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魏玲婧,联系电话:48671853 )
附件2
各部门应入驻中介超市采购人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序号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分管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经办人 |
联系方式(手机号) |
备注 |
注:该表于6月20日前传至邮箱107671069@qq.com。采购人入驻及平台技术咨询:廖庭瑞023—63620746。
附件3
自建中介机构库清理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序号 |
中介机构库名称 |
所属行业 |
建设单位 |
计划取缔时间 |
完成情况 |
备注 |
注:该表于8月30日前传至邮箱107671069@qq.com。联系人:魏玲婧023—4867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