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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55246G/2021-0028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9

关于綦江区通惠新兴片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批复


綦建委初设〔2021〕7号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綦江区通惠新兴片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送交我委由盐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綦江区通惠新兴片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收悉。根据《初步设计审查要点》和有关部门审查意见,经审查,该工程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同意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地址

该工程位于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

二、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该项目一期工程主要由1#停车场、2#楼库房组成。其中最大建筑层数(地上/地下)为2F,最大建筑高度(地上/地下)为11.00m。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

(一)总建筑面37378.65,按地上地下划分:地上建筑面积为:37108.05㎡。其中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8691.64㎡,戊类库房建筑面积为:18416.41

(二)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应符合建字第500110202100057号的要求,与规划不相符的应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四)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13043.22万元,工程费用10333.2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88.89万元,预备费621.11万元。

三、结构设计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结构设计,抗震设防满足要求。

(二)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四、有关消防、防雷、环保等应以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五、有关污水排放应征求水利部门意见,并符合相关规定

六、其它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审查意见进行设计。

(二)初步设计文件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规定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三)本初步设计批复及附件所有内容及要求应由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落实,凡未经审批擅自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重大设计变更或未落实初设整改意见的,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将不予备案。

(四)本批复下达后6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1个月内,应将含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审查意见的审查合格书全本连同备案登记表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附件:綦江区通惠新兴片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

綦江区通惠新兴片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

序号

(子项)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建筑层数

(地上/地下)

建筑高度 m

(地上/地下)

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

1

1#停车场

框架结构

2F

7.8

18962.24

2

2#库房

框架结构

2F

11

18416.41

合计(总建筑面积㎡)

37378.65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7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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