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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结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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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6-0010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3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3
审查重庆沪鑫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2026.3.23-2026.3.27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审查
重庆沪鑫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3984631586@qq.com,传真:023-48602793,通讯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14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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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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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粉深加工项目 |
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三酒路24号 |
重庆沪鑫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青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三酒路24号,租赁重庆盛普物资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建筑面积2377.5m2,年产塑料制品填充料5000t。 |
废气:投料、破碎、半成品仓、磨粉、储存罐粉尘:由管道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成型废气:在高速混合机、颗粒机出料口分别设置1个侧吸罩,引至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运输粉尘:厂区门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原料、产品运输车辆均采用篷布遮盖。堆场粉尘:矿石堆放区设喷雾洒水装置和炮雾机。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三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B标后排入綦江河。洗手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喷淋更换水用作车辆冲洗补充水,车辆冲洗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震等隔声降噪措施。固废: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器收尘、清扫灰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后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土壤及地下水: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油品区设为重点防渗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设置,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设置明显的专用标志,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运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执行。 |
已立项备案 |
已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