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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6-0019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9

审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四厂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2026.5.29-2026.6.4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审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四厂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3984631586@qq.com,传真:023-48602793,通讯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14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永丰1HF井试采地面工程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大安村16组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四厂

重庆瀚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依托丁页18井钻探工程已建井场,建设永丰1HF井试采站场一座,对永丰1HF井进行试采。根据永丰1HF井压裂测试结果,设计凝析油产出规模为6m3/d,页岩气产出规模为0.1×104m3/d。主要工艺设备包括加药撬、原油处理合一装置(具有加热、分离、脱水、闪蒸等功能)、燃气发电机、低压配电柜、清蜡绞车、50m3油罐1座(自带电加热棒)和50m3采出水罐2座、装车泵等,并建设生活区等配套设施,同时将依托井场已建的放喷池、污水池、进场道路等。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汽车尾气。采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冲洗轮胎;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以轻质柴油为燃料;焊接量小且分散,自然稀释扩散。(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以及管道试压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租赁居民房屋内已有旱厕收集处理后,交附近居民作农肥,不外排。(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主要噪声设备有挖掘机、电焊机和运输车辆,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由于本工程施工期较短,施工机械使用较少,同时,项目施工噪声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在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加强交通疏导、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施工不会对评价范围内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土石方、施工废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站场内设备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量较小,在井场内平衡,无弃方。施工废料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条和焊渣等,能回收的部分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HSE管理模式进行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2、试采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试采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发电机燃烧废气、油罐呼吸废气、凝析油装车挥发产生废气、站内其他无组织废气、放空废气。燃气发电机采用自身采出页岩气作为能源,燃烧废气经自带的1根8m高排气筒排放。油罐密闭设置,采取负压闪蒸工艺,降低凝析油储存、装车时挥发的有机物量;试采工艺设备、管线、阀门等密闭运行,并定期维护;站场内无组织挥发量小,自然稀释扩散。井口超压油气经管线引至井场西北侧已建放喷池内点火后燃烧排放;试采工艺设备、管线检修、超压等非正常工况下,油气经管线引至井场西北侧本次新建放空区内经气液分离后,引至15m高放空立管内点燃排放。(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试采期废水主要为试采过程中分离出的采出水、放空分离液、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出水、放空分离液暂处于站场所设采出水罐、污水池中,并采取罐车拉运至重庆宁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区污水污泥固废处理项目)或其他有处理资质和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现场不设排放口。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交附近居民作农肥,不外排。(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试采阶段噪声主要来自站场试采设备的运行,噪声源强在75~100dB(A)。

优先选用低产噪设备,加装减震基座,并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布置;燃气发电机置于专用设备用房内,并安装吸声材料;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并将设备维护和保养安排在白天进行,在放空前告知附近居民,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以取得周边居民的谅解;场外运输过程中加强交通疏散、管制,限速限载,途经居民点处禁止鸣笛,并合理安排转运时间,均在昼间进行,并避免居民休息时间。(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试采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药剂桶和废油、油泥、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袋装集中收集后,交当地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药剂桶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油、油泥、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产生后即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场内暂存。(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分区防渗,对井口区域、排污池(污水池+应急池)、油罐区、采出水罐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置,对工艺装置区、放空区进行一般防渗处置,其余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置。油罐区、采出水罐区建设不低于0.2m高围堰,并预留20%的安全余量;加强管理和维护,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试采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作业,应严格落实警示标志设置、配备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油气截断装置。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加强演练,提高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储备灭火器、消防砂、铁铲、警戒线、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塑料桶、水龙带、排污泵等应急物资,同时可利用井场已有应急池收集泄漏的物料(7)生态环境恢复措施试采期结束后,若不再进行产能开发,应按照土地复垦要求对井场及配套设施等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和迹地恢复。若后续需利用井场进行产能开发,可保留井场、进场道路、排污池、放喷池等设施便于后续继续利用,并另行开展设计和环境影响评价,生态恢复纳入后续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已立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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