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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0271/2021-0015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重大项目建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5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3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綦江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綦发改审批〔2021〕77号
关于綦江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农田建设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綦江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綦农建文〔2021〕1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103-500110-04-01-959235
二、项目名称:綦江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项目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农田建设中心。
四、建设地点:綦江区扶欢镇大石板村、小卷洞村、岚垭村,赶水镇香山村、南坪村、马龙村;东溪镇白云寺村、永乐村、巩固村、农建村;三角镇永安村、徐家。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綦江区扶欢镇大石板村、小卷洞村、岚垭村,赶水镇香山村、南坪村、马龙村拟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26万亩;綦江区东溪镇白云寺村、永乐村、巩固村、农建村拟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万余亩;綦江区三角镇永安村、徐家村拟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万亩。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342.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
七、建设工期:9个月。
八、接文后,请积极完善相关建设条件,待办理完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17〕43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