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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0271/2021-0015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重大项目建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1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3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G353清溪河大桥至永新镇段公路改建工程调整立项的批复
綦发改审批〔2021〕18号
关于同意G353清溪河大桥至永新镇段公路改建工程调整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畅达交通建设总公司:
你单位《关于调整G353清溪河大桥至永新镇段公路改建工程立项的请示》(綦畅建司〔2021〕1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调整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9-500110-48-01-090803。
二、项目名称:G353清溪河大桥至永新镇段公路改建工程。
三、项目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畅达交通建设总公司。
四、建设地点:綦江区古南街道、永新镇。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起于清溪河大桥桥头,线路沿G353(綦江至四面山公路)进行改造设计,止于永新镇八景支路公交站,全长2.7km。拟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升级改造,设计时速60 km/h,路基宽度20m,路面宽度14m。其余标准满足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值。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接文后,请积极完善相关建设条件,待办理完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17〕43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