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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0271/2024-00386
- [ 发文字号 ]
- 綦发改审批〔2024〕308号
- [ 主题分类 ]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4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8
关于调整綦江区东溪镇中心卫生院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平急两用”项目的 批 复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关于调整綦江区东溪镇中心卫生院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平急两用”项目建议书的函》(綦江东溪卫函〔2024〕15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同意调整綦江区东溪镇中心卫生院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平急两用”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后新建建筑面积约750㎡,改扩建总建筑面积约2995.56㎡。
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资金来源等事项不变,仍按原立项批复綦发改审批〔2024〕42号文件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