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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33941297K/2020-00399 | [ 发文字号 ] | 綦公函〔2020〕108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公安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0-11-05 |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218号提案的复函
綦公函〔2020〕108号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218号提案的复函
周钰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东部新城核桃湾道路违章停车的建议》(第218号)收悉。经与区城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联合整治情况
东部新城核桃湾市政道路按区委区府的指示,已经开展了停车秩序整治,由东部新城管委会安装了道路中间隔离栏,两侧路沿安装了人车分离的单管护栏。已经决定在该路段安装6套违停抓拍设备,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中。同时,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城管局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该路段违法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停车500余起。
二、停车位问题目前,该路段周边小区车库停车位充足,现由通惠街道办事处负责周边居住市民停车入库的宣传。
三、设置快递停车港问题
经公安、城管、东部新城、通惠街道等部门和单位会商,单为快递公司设停车港的没有先例,因此暂不考虑。
此复函已经刘波常务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