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本机关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2733941297K/2020-00399 [ 发文字号 ] 綦公函〔2020〕108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6-12 [ 发布日期 ] 2020-11-05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218号提案的复函


綦公函〔2020108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218号提案的


周钰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东部新城核桃湾道路违章停车的建议》(第218号)收悉。经与区城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联合整治情况

东部新城核桃湾市政道路按区委区府的指示,已经开展了停车秩序整治,由东部新城管委会安装了道路中间隔离栏,两侧路沿安装了人车分离的单管护栏。已经决定在该路段安装6套违停抓拍设备,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中。同时,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城管局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该路段违法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停车500余起。

二、停车位问题

目前,该路段周边小区车库停车位充足,现由通惠街道办事处负责周边居住市民停车入库的宣传。

三、设置快递停车港问题

经公安、城管、东部新城、通惠街道等部门和单位会商,单为快递公司设停车港的没有先例,因此暂不考虑。

此复函已经刘波常务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06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