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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B37366Q/2021-04302 [ 发文字号 ] 綦江三江不动产销(2021)年字第(111)号
[ 主题分类 ] 注销登记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綦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三江(2021)年字第(111)号

綦江区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三江(2021)年字第(111)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第二十二条规定,权利人申请发布遗失声明并作废权证。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权利人自行承担。公告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


綦江三江不动产销(2021)年字第(111)号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座落

产权证书种类

证书编号

声明人

1

罗*培

綦江区三江街道罗*村3组

《重庆市房地产权证》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审核表》

【207房地证 2011 J字第25416号农房档案】

罗*培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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