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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37366Q/2021-04302 | [ 发文字号 ] | 綦江三江不动产销(2021)年字第(111)号 |
[ 主题分类 ] | 注销登记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0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0 |
綦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三江(2021)年字第(111)号
綦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三江(2021)年字第(111)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第二十二条规定,权利人申请发布遗失声明并作废权证。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权利人自行承担。公告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
綦江三江不动产销(2021)年字第(111)号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座落 | 产权证书种类 | 证书编号 | 声明人 |
1 | 罗*培 | 綦江区三江街道罗*村3组 | 《重庆市房地产权证》 |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审核表》 【207房地证 2011 J字第25416号农房档案】
| 罗*培 |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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