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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37366Q/2021-04304 | [ 发文字号 ] | 綦江三江不动产销(2021)年字第(112)号 |
[ 主题分类 ] | 注销登记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0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0 |
綦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三江(2021)年字第(112)号
綦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三江(2021)年字第(112)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第二十二条规定,权利人申请发布遗失声明并作废权证。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权利人自行承担。公告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
綦江三江不动产销(2021)年字第(112)号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座落 | 产权证书种类 | 证书编号 | 声明人 |
1 | 王*芳、李*华 | 綦江区三江街道 *塘村1组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乡村房屋所有权证》 |
《土地登记审批表》【编号:綦古龙贰(90)集用申登16号】、 《村镇房屋产权申请登记审批表》(编号:0122307)
| 王*芳、 李*华 |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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