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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B37366Q/2021-04304 [ 发文字号 ] 綦江三江不动产销(2021)年字第(112)号
[ 主题分类 ] 注销登记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綦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三江(2021)年字第(112)号

綦江区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三江(2021)年字第(112)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第二十二条规定,权利人申请发布遗失声明并作废权证。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权利人自行承担。公告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


綦江三江不动产销(2021)年字第(112)号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座落

产权证书种类

证书编号

声明人

1

王*芳、李*华

綦江区三江街道

*塘村1组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乡村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登记审批表》【编号:綦古龙贰(90)集用申登16号】、

《村镇房屋产权申请登记审批表》(编号:0122307)

王*芳、

李*华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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