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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37366Q/2025-02135
  • [ 发文字号 ]
  • 綦江永新不动产销(2025)年字第(3)号
  • [ 主题分类 ]
  • 注销登记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1-06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6

綦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綦江永新不动产销(2025)年字第(3)号

綦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綦江永新不动产(2025)年字第(3)号

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发布遗失声明由毛*、朱*布遗失声明),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权利人*、朱*自行承担。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座落

产权证书种类

证书编号

声明人

1

*、朱*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长田村李*山组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

编号006431019

*、朱*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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