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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登记公告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37366Q/2025-02135
- [ 发文字号 ]
- 綦江永新不动产销(2025)年字第(3)号
- [ 主题分类 ]
- 注销登记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1-06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6
綦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綦江永新不动产销(2025)年字第(3)号
綦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綦江永新不动产销(2025)年字第(3)号
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发布遗失声明(由毛*、朱*先布遗失声明),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权利人(毛*、朱*先)自行承担。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座落 |
产权证书种类 |
证书编号 |
声明人 |
|
1 |
毛*、朱*先 |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长田村李*山组 |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 |
编号006431019 |
毛*、朱*先 |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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