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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1999A/2020-0008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43号)文件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和统筹协调。负责机关值班、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会务、档案、地方志、人事、编制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控制度和绩效检查。负责机关意识形态和党的建设工作。拟订经信系统管理干部、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统战、群团、关心下一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本区援藏办公室工作。

2、产业发展科。拟订工业、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意见。牵头组织策划和储备产业发展项目。牵头统筹协调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及管理、创意产业发展。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工作。研究分析智能终端与通信产业发展形势,推进智能终端与通信产业生态链发展。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会展活动。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3、经济运行科。负责拟定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效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工业重点企业运行调度,引导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负责重点工业品运输协调。组织实施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造业降成本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拟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内的企业扩建、技改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

4、招商融资科。负责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项目,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分析评估、洽谈、签约和服务。指导街镇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合作交流与市场开拓。拟订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参与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牵头负责产融合作工作。

5、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拟定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定相关污染控制政策。牵头负责节能环保产业工作。负责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的综合协调工作。

6、企业科(群众工作科)。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协调指导国有工业企业实施改革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学、商)会和中介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和群众工作。负责培育各类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指导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7、行业管理科(煤炭管理科)。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煤矿的关闭工作。负责煤炭资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电煤储备工作。负责船舶建造、无线电、通信、醇基燃料、液化石油气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承担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

8、安全综合科。负责指导本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电力、天然气(城市门站以内)、CNG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加气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天然气建设的矛盾协调工作。负责电力、天然气(城市门站以内)、船舶建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及其储存)、盐业、通信、CNG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醇基燃料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负责油气长输管线属地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中心、重庆市綦江区能源管理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军民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我委划出的职责:1、将大数据应用有关职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除外)划至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将农产品加工业产业发展工作、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承担的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关的工作、脱贫攻坚涉及产业扶贫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关工作,根据乡镇企业法依法承担的乡镇企业行政管理的有关职责划至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3、将物流管理职责划至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划入的职责:1、将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液化天然气管理职责划入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将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承担的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管理职责划入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3、将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的统筹微型企业培育发展职责划入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4、将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承担的煤炭行业管理职责划入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加强的职责:1、负责拟订智能化相关规划、政策,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行业管理等职责。2、统筹军民融合发展工作。3、积极培育扶持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4、加强机关、系统党建工作。

财政财务状况无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7,394.22万元,支出总计7,394.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8.55万元、下降7.83%,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事业类项目专项资金收支有所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07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54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减少部分行政事业类项目专项资金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1.41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322.81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065.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6.45万元,下降10.56%,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事业类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89.40万元,占16.31%;项目支出5,076.40万元,占83.6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2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90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是部分阶段性项目本年未竣工,经费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94.2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8.55万元,下降7.83%。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事业类项目专项资金收支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7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54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减少部分行政事业类项目专项资金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9.41万元,增长206.33%。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了上级专项资金;二是追加了部分调整后的人员经费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22.81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5.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6.45万元,下降10.56%。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事业类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3.28万元,增长88.23%。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了上级专项资金;二是追加了部分调整后的人员经费收入。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2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90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是部分阶段性项目本年未竣工,经费未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00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105万为年中追加的援藏专项经费和2018年全国第4次经济普查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1,102.11万元,占18.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7.11万元,增长1,369.4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研发补助、智能制造等市级及区级专项资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1.47万元,占4.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6万元,增长16.4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4)卫生健康支出41.55万元,占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1万元,增长27.3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5)节能环保支出606.17万元,占9.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0.56万元,下降27.55%,主要原因是由于未竣工,因此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资金本年度未能全部支付。

(6)农林水支出5.00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区级河长制藻渡河专项资金。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09.28万元,占64.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1.00万元,增长92.74%,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45.21万元,占0.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5万元,增长33.1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9.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97万元,增长22.7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1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10万元,增长70.79%,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工业企业行业管理力度,另外,物价上涨导致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1万元,下降61.0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98万元,下降80.0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7万元,下降28.2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47万元,下降64.1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4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职工来我委上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4万元,下降95.4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51万元,下降97.5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51万元,下降97.58%。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6.1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21万元,增长98.72%,主要原因是部门职能职责增加,同时加强对工业企业行业管理力度,另外,物价上涨导致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91万元,下降87.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会议费。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5.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0万元,增长21.24%,主要原因部门职能职责增加,同时加强对工业企业行业管理力度,另外,物价上涨导致培训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合计13.96万元;綦江区产业发展规划107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8项,涉及资金4965.7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评价得分均在90分以上,自评等级为“优”。

另外,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委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绩效评分为80.37分,按照评价级别设置标准,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为“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示例1个重点项目)

工业发展资金-智能制造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0.11万元,执行数为28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推动企业智能制造发展,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

       2019年度区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预算(工业发展资金-智能制造专项)自评总分100
(分)
业务主管部门区经济信息委联系人张博;48662106
及电话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执行率%(B/A)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280.11280.11100%10
其中:中央补助


/
     市级补助


/
     区级资金280.11280.11100%/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年初设定目标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推动企业智能制造发展,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推动企业智能制造发展,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
绩效指标指标名称计量单位指标权重指标值全年完成值得分系数(%)指标得分
(三级指标)(分)
产出指标:撬动企业智能化改造投资2000万元以上万元40%20004800万元以上100%40
效益指标:打造智能制造示范项目2个40%22100%40
   满意度:%10%企业和主管部门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95%100%10
资金执行率:%10%100%100%100%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工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用途为智能制造专项-2018年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投资补助、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019年军民融合产品奖补项目、2018年“民生微企贷”贷款贴息。2019年产业资金预算数为1,100.00万元,实际使用808.1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73%。

主要产出和效果:1、推动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2、鼓励军民融合,提高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推动国防建设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3、积极推动产融合作,逐步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2019年工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整体项目的绩效评分为80.37分,按照评价级别设置标准,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为“良”。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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