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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计划和补助政策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22XG/2025-0004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9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建设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
通畅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推动全区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全推进乡村振兴,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业和美乡村,根据市、区两级“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和20年全区交通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计划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计划
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计划为148.376公(详见附件)。
二、补助标准
4.5米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按50万元/公里实施补助。
三、相关要求
(一)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坚持“安全至上、确保质量、生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本批次计划中所有项目,应严格按相关程序办理立项、财评等前期手续,同时充分保障用地要素避免因相关问题导致项目不能实施。
(二)本批次计划中,2025年6月30日前不能完成招投
的,建设计划自动取消,其相应指标调整到有需求、积极性更的镇街予以实施。各镇街及相关单位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准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打表推进项目建设。本批次计划项完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完成情况将作为下一批次
次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委依据各自责做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项目相关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各镇街要加强工程建设程序、质量、进度、安全、
金等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项目质量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和流程,确保工程优质高效。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下达计划里及备案路线航迹,迅速组织实施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规得到有效控制,凡超计划长度或随意更改计划航迹项目,一律予验收。
附件:綦江区2025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计划(第一批)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