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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50076936P/2023-00143 [ 发文字号 ] 綦府教督室〔2022〕15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9-02 [ 发布日期 ] 2022-09-02

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督学责任区,中小学幼儿园:

为扎实推动各级各类学校2022秋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切实维护全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2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渝教督函(2022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2958

二、督查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督查内容

聚焦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要求,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教育部及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关于开学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督查各校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情况。

(一)开学准备工作

1.学生返校和教职员工到岗情况;学生资助落实情况;大校额、大班额化解情况;

2.“双减”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是校外培训“监管护苗”暑期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3.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性核验,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后勤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4.“开学第一课”、团(队)组织活动等主题教育开展情况;思政、美育、劳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情况;

5.教材教辅(读物)排查整改及教材到位情况;社会事务(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进校园排查整改情况

(二)疫情防控工作

1.暑假期间师生员工“三史”(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台账建立和动态更新情况。开学前区外来(返)渝师生员工“三公(工)”专班涉疫风险排查和学校落地核查情况;

2.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校,校内核酸采样点设置情况。大中小学校师生员工、幼儿园教职工开学期间核酸检测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

3.防疫物资储备、采购渠道建立、过期物资清理情况。校内“三室一区”(医务室或卫生室、校内隔离观察室、校门口临时观察室、隔离区)设立情况。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4.门岗管理(入校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口罩佩戴、信息登记)情况,校门“场所码”扫码登记情况。

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最新政策文件学习培训情况。

(三)安全稳定工作

1.校园各类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隐患排查、登记造册及防控情况;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干预管控情况;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情况;

2.校园消防安全防控、电器线路火灾综合治理和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和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

3.燃气报警装置、防坠落设施安装落实情况;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一键式报警装置安装及联网、使用情况;

4.校园建筑安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校园水域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建设情况;

5.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员参与应急疏散演练落实情况;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安排

(一)学校自查。各级各类学校在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督查要点进行一次对标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95日前完成。确保学校有序、顺利、安全开学。

(二)区级督查

区级督查由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蒲德莉、区教育工委副书记代文平全面牵头负责,区教委各分管领导参与分管学区的开学督导。

1.组建督查组。各学区督查组长由分管联系本学区的区教委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区常务副主任和督学责任区组长担任。具体工作由学区常务副主任牵头,主动与区教委分管领导对接,相关科室人员参与。督查前区教委督导办对督查组进行提前培训。

2.现场督查要求辖区内所有学校及公民办幼儿园开展全面查,对照督导检查要点,一一对照督导检查。一是开学准备工作,内容见《綦江区2022年秋季开学幼儿园开学准备督查表(附3、《綦江区2022年秋季开学中小学开学准备督查表》(附4;二是疫情防控工作,内容见《綦江区2022年秋期学校疫情防控开学核验表》(附件5);三是安全稳定工作,内容见《綦江区2022年秋期开学安全检查表》(附件6)。因开学前已经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为避免重复检查,疫情防控方面督查组本次只督查开学后的疫情防控情况;安全工作方面督查组主要查验各校开学前核查存在问题(各学区有问题清单)的整改情况。以上三项工作,督导组现场对督查的学校指出问题进一步提出整改建议,填写《綦江区2022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总结》(附件2)。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落实,切实履职尽责。在进行区级督查时,应深入一线和基层,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又要认真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着眼问题,解决难题。督查工作中,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和区级的各项廉洁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查暗访,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实际困难。

(三)强化问责,确保实效。对在开学工作中部署安排不深不细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督导发现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彻底,影响正常开学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追责问责。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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