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教育概况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 索引号 ] 11500222750076936P/2023-00338 [ 发文字号 ] 綦教职成〔2023〕57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6-17 [ 发布日期 ] 2023-06-28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綦江实验学校变更名称及分类登记的批复

綦江实验学校

提出的变更名称及分类登记的申请已收悉,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学校名称綦江实验学校变更为重庆市綦江区惠民学校

同意重庆市綦江区惠民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请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履行相关手续,认真落实管理者相关责任,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特此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36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