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履职依据 > 本机关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138XC/2026-00001
  • [ 发文字号 ]
  • 綦科局〔2026〕1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科技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0

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6年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建设,强化孵化器梯次培育功能,构建从初创孵化到成长加速的全链条培育机制,加快孵化和培育优质中小微科技企业发展,夯实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根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綦江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綦江区区级孵化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綦江区登记注册,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发展方向符合孵化器功能定位

2.领导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专职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比90%以上。

3.具有服务的公共场地和设施,运营场地300平方米以上,且场地为自主支配(自有或租赁),租赁期不少于3年,产权清晰无纠纷,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规范

4.具有完善的办公服务功能、专业服务队伍和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在孵企业入驻审核制度、孵化服务流程、绩效考核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企业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5.已入驻在孵企业3家以上

6.具备健全的孵化服务体系,能为在孵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工商财税代办、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对接、人才招聘、创业培训、市场拓展等全链条服务,有年度服务计划及完整的服务记录。

二、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申报单位填写《2026綦江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2026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区科技局创新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区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现场评估、会议评审,确定綦江区孵化器拟认定名单。

3.公示认定。区科技局将审议通过的綦江区孵化器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科技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予以认定并发布公告。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将2026綦江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运营场地证明(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管理制度汇编、在孵企业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年度服务计划复印件装订(简装)一式2份报送至区科技局342室,同时报送完整申报书电子至邮箱:1246512746@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辉联系电话:023-81713559。

附件2026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61月20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