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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315/2020-00173 | [ 发文字号 ] | 綦江民发〔2020〕49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09-15 | [ 发布日期 ] | 2020-09-15 |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关于积极申报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2020年有关救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关于积极申报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2020年
有关救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綦江民发〔2020〕49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是全市专门从事社会救助的5A级公益慈善组织,以“扶弱济困,救急助难”为宗旨,对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重大疾病、重大灾害,通过各类保险和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无以为继的困难人员,采取“一人一案,一事一议”的差异化救助,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围绕这个重点,计划从扶贫安居、扶智助学、扶困助医三个方面开展救助。为更好的让我区困难群众争取到市级更多帮扶,充分发挥好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救助项目在脱贫攻坚中的补充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项目对象、标准和范围
(一)扶贫安居(即温馨家园项目)
扶贫安居项目,针对已经完成D级危房改造且入住,获得各种危房改造补助后,在改造资金上仍有缺口的给予救助,全市计划约300户。
1.救助对象:各镇街实际居住在农村的低保户、70岁以内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2.验收挂牌条件:已建成且入住,家中有人生活、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以内、独居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50平方以内、已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
3.救助标准:按实际困难程度救助1~3.5万元。
4.申请材料:⑴填写完整的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救助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⑵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复印件、特困供养、孤儿说明;⑶建房许可证、区建房补贴说明、区走访验收情况表、新旧房图片。
(二)扶智助学
扶智助学项目,全市计划救助1000人。
1.救助对象:本区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家庭特别困难不能承担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无法完成大学阶段学业的在读学生(不含最后一学年)。
2.救助条件:各镇街按要求入户核查后报申请材料,享受的其它扶助优惠政策必须如实表述,区民政局复核,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收到申请入户调查后再提交评审。
3.救助标准:一档:1万元(家庭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全靠低保金生活);二档:0.5万元(家庭有点经济来源,但是需要低保金作补充)。
4.申请材料:(1)填写完整的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救助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复印件,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读生的在读证明原件;(3)其它佐证家庭困难的材料。
(三)扶困助医
1.急难众筹。专为身患重大疾病且花费较大,个人或家庭无力承担,急需社会关注的困难群众提供医疗众筹平台,开展网络募捐,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根据其个人或家庭的困难程度,实施相应的配捐,众筹资金直接用于患者医疗费用的支出。救助方式以急难众筹帮扶为主,救助金帮扶为辅。
2.急难救助。一般大病救助的申请在区级临时救助、惠民济困保赔付等各类社会保障及社会救助政策之后,个人及家庭无力承担的,视情况给予急难救助。
二、申报审批流程
(一)各镇街先行对以上项目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及家庭进行摸底筛查。
(二)符合条件的个人及家庭,按照以上救助项目所要求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三)镇街在核查合格的申请材料上签署意见和盖章后,报区民政局。
(四)区民政局在入户调查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报送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
(五)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根据申报材料和入户调查情况,按月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救助金发放
以上三个救助项目,除扶困助医项目中,通过医疗众筹平台开展的网络募捐,所筹集的善款,本人身份验证(住院登记)通过后,随时向医院进行拨付使用外。其余救助项目均通过所提供的银行账号打卡发放。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要务必高度重视,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动员驻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社会救助专干、社会救助志愿者等,及时摸排筛查,了解掌握辖区内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申报。
(二)加强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确保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内容,让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都能及时按程序申请。切实发挥好社会救助基金会救助项目,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的作用。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