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本机关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1315/2021-00171 [ 发文字号 ] 綦江民发〔2021〕64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

 (綦江民发〔202164号)


各行业协会商会及行业(业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坚决制止乱收费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民函〔202081号)及《重庆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2152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于20214—10月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规范我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214—10月。

   三、主要任务

(一)减免一批收费。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行业协会商会在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主动减免部分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

  (二)降低一批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在统筹考虑会员企业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力所能及压缩自身费用支出成本,主动降低一批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切实防止过高收费。会费档次较多、标准过高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规定要求调整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

    (三)规范一批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合理、自主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并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配合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指导行业协会商会调整和规范收费项目,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抽查一批收费。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力度,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数额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五)查处一批收费。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集中查处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对收费不规范的行业协会商会分别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对于违法违规收费,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

   (六)通报一批收费。对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扬,对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业协会商会负面典型进行了公开曝光,为专项行动开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专项行动开展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二)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深入开展收费自查自清,主动减免、降低、规范一批收费。于2021730日前填报《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见附件),纸质件盖章后报送至区民政局审批科。

(三)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加大信息共享,共同履行相应监管职责,共同抽查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合力。

   联系人:周祥永、胡潇元,电话:48663702

    联系地址:市民服务中心B栋三楼民政局328室。

    电子邮箱:1127375834qq.com

  

附件: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1413

附件

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

(统计数据为202111—730日)

填报单位:                联系人:           机:

主要任务

落实举措

工作成果

减免一批收费

会费减免举措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其他收费项目减免举措

1.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2.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3.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降低一批收费

会费标准降低举措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其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降低举措

1.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2.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3.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规范一批收费

调整和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情况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调整和规范其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情况

1.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2.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3.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备注:如落实举措较多,可自行添行。

(此件公开发布)

綦江民发〔2021〕64号 (白头).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