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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1315/2022-00150 [ 发文字号 ] 綦江民发〔2022〕6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4-24 [ 发布日期 ] 2022-04-24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同意重庆市綦江区播音主持朗诵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关于同意重庆市綦江区播音主持朗诵协会

成立登记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播音主持朗诵协会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成立重庆市綦江区播音主持朗诵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重庆市綦江区播音主持朗诵协会成立登记。该组织会长(法定代表人):许可,一届任期五年;业务主管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重庆市綦江区播音主持朗诵协会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重庆市綦江区播音主持朗诵协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并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綦江民发〔2022〕66号  关于同意重庆市綦江区播音主持朗诵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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