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民政局多力齐发 落实残疾人福利制度工作
綦江区民政局多力齐发 落实残疾人福利制度工作
綦江区民政局多力齐发 落实残疾人福利制度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要求,印发了《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5〕104号)文件,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区财政局、区残联密切配合,积极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切实抓好残疾人福利制度保障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15年以来,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一级60元、二级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一级90元、二级80元。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31日,5180名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190名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资金约999.63余万元。
二是主动发现,做到应补尽补。坚持每月收集整理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死亡火化人员、残疾证人员、高龄失能补贴人员、工伤保险人员等信息,开展信息数据对比分析。2022年以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600余名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
三是实施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尽退。区民政局与区残联定期开展复核和抽查,在加强残疾人证核查力度基础上,核减死亡人员和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2022年以来,及时将?余人退出补贴保障范围。
四是审批程序上从“复杂”向“简单”转变。按照全市“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认定权限下放至街镇,实行告知承诺制,残疾人在申请“两项补贴”时无需再提供低保证、残疾人证等任何纸质材料。通过制发宣传手册20余万份、开展集中培训20余次、群发公益信息10万余条、重大节日集中宣讲100余场、村(居)干部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提高政策知晓率,使残疾人救助和福利相关政策知晓率达到100%,让这项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真正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五是办理流程从“群众少跑路”向“群众不跑路”转变。针对残疾人群体因受身体残疾、行动能力受限、受教育程度低等因素影响。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由村(居)干部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办理补贴申请,并全面实现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
六是保障内容从“单一救助”向“多元服务”转变。广泛争取社会慈善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助残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为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照护、日间照料和机构托养服务。在古南街道綦齿社区和文龙街道代家岗社区开展“专科医师+社工+家庭+社区+志愿者”模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工作,为我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提供经验,受益精神残疾人约200余人,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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