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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69925517XQ/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綦江人社〔2023〕1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发布日期 ] 2023-01-27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建立全区首批“巴渝工匠”乡村驿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技能人才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全区首批区级“巴渝工匠”乡村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綦江人社〔202279)要求,经单位申报、区人力社保局和乡村振兴局审核、评议、考察等程序,决定支持隆盛镇振兴村、郭扶镇人民政府、永城镇中华社区牵头建设全区首批区级“巴渝工匠”乡村驿站,项目筹建期为1年。筹建期满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和乡村振兴局组成专家评估组从人才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技能成果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式投入运营。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31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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