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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四举措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

日期:2020-06-30

区人力社保局始终牢记为民服务初心,做到工作“不松懈”、服务“不断线”、效果“不打折”,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我区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依法保障配政策。按照上级相关精神,及时出台《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政策的通知》(綦江人社〔2020〕24号)、《关于全面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防治人员临时补助的通知》(綦江人社〔2020〕25号)等多个文件,为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开辟医护人员工伤绿色通道、允许延期办理业务、减免企业社保费等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养老待遇保发放。大力推广社保申办不见面服务,疫情期间,暂不对未参加资格认证的人员进行待遇停发。全区养老保险待遇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绿色通道保工伤。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简化手续、开辟快捷通道,确保疫情防控医护工作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企业纾困保及时。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缓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从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全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从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全市各类大型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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