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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82D/2020-00567
 - [ 发文字号 ]
 - 綦普法办〔2020〕8号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04-27
 - [ 发布日期 ]
 - 2020-04-30
 
关于印发《2020年綦江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綦江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镇、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綦市管单位:
《2020年綦江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綦江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綦江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綦江区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紧扣“五个聚焦五个强化”,加大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和“八五”普法谋划,努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聚焦一个中心强化政治引领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行政执法人员等法治专门队伍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必训内容,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好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委要求和区委部署,落实好全会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宗旨意识。
3.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将宪法法律列入区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列入党委(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及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各类媒体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掀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热潮。
二、聚焦三大平台强化基层基础
4.加强普法守法领导机制建立健全。调整充实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机构和成员,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街镇、各部门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履行执法中普法、监管中普法、服务中普法的工作职责,形成普法工作常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在基层建立至少1个联系点,指导支持联系点大胆探索、实践创新,提炼出可复制的普法经验逐步推广。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选聘管理制度,推动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有条件的司法所所长担任法治副校长,试点法治副校长年度普法述职评议工作。结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
5.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实体平台建设。建好用好法治公园、长廊、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普法专栏实现自有专用,各街镇80%以上的村设立至少2块法治宣传专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1条“法治文化街道”、2个 “法治特色街镇”、5个“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普法品牌,积极打造具有綦江特色的法德相融基层普法样板。
6.加强法治宣传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建立法治文化产品资源库,围绕我区重点工作推出系列普法海报、广播剧等法治文化产品,开展优秀法治动漫、法治微视频和法治故事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加快推进“智慧普法”平台建设,积极利用“报、视、网、端、微”为一体的融媒体普法宣传矩阵开展主题普法。
三、聚焦四个重点强化普法实效
7.抓好重点人群普法。全面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对标对表中央精神和市委关于全面提升市民法治素养的决策部署,出台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的工作方案,在全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全体市民的法治素养和守法意识。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各单位党委(组)中心组学法每季度不少于1次(其中宪法学习每年不少于1次),职工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做好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年度集中普法考试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抓好青少年“关键群体”。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庭审进校园”“莎姐进校园”、法治副校长讲座、法治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中小学法治课程实施,举办中小学法治教师培训,加强学校法治文化阵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8.抓好重点领域普法。围绕服务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重点加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范低于重大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巩固我区“精准扶贫.普法随行”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法治扶贫”;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围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扫黑除恶、食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反恐、保密、城市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交通消防、消费维权、禁毒防邪、老年人权益、妇女儿童权益、残疾保障、预防网络诈骗等领域法律法规,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帮扶;加大民法、社区矫正法、密码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围绕服务新冠疫情防控,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疫情防控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防控疫情的良好氛围。
9.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企业法治体检”“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助企抗疫·司法同行”三大专项活动,探索建立时段、内容、讲师“三自选”的企业按需普法服务机制,开展“百场法治宣讲进企业”活动,开展律师、会计、税务、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建筑、金融等专业人员的法治学习培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促进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服务社会依法治理。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确保各街镇7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建设标准。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大社会诚信建设力度,依法加强网络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提高行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法治保障水平。探索建立村(居)民自治章程合法性审查制度,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纳入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运用普法手段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化调处轨道,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宣传贯穿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内容,推动法治精神融入村规民约、家风家训,引导群众崇德尚法。
四、聚焦五项制度强化保障体系
11.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修订区级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普法责任体系。组织区级单位开展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申报,健全项目化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五个百场”(进基层、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法治宣讲,建立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清单,督促各单位常态化开展“我执法我宣讲”活动。探索建立普法工作述职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
12.强化“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建立普法案例数据库,组织各街镇、各部门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创建和法治宣传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在綦江日报和新媒体平台上开辟“以案释法”专版,组织重点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辑发布活动。
13.强化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机制。深入实施“法润社区·司法同行”行动,充实拓展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矛盾排查信息员队伍、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法律明白人队伍和法律顾问等“两室四队一顾问”工作队伍,积极发挥“1+5+N”基层社会治理队伍作用,统筹实施好法治素养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控帮扶、法律服务惠民、社区戒毒康复共建“五大行动”,促进当地治安和民风持续向好。推动普法工作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不断壮大“法帮义工”“莎姐”等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德法相伴”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梦想课堂、小马工作室、分钟法律诊室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和道德宣讲。开展“最美法律志愿者”评选,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实施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村(居)“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基层骨干的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培养一批崇法治、通法律、懂法理的“法治带头人”。
14.继续强化督查通报机制。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和普法任务清单落实情况,严格实施普法常规工作季度通报和重点工作专项通报相结合的通报机制,并将通报结果作为单位推进法治建设总体评价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15.强化考核机制。坚持将普法工作纳入依法治区综合绩效目标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并逐步提高考核权重。
16.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谋划工作。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总结,复查、评估工作,对标对表国家、市级和区级规划要求查找薄弱环节,补齐短板、逐项落实,做好迎接各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开展“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结合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
五、聚焦两级投入强化保障能力
17.用好普法宣传财政经费。将普法与依法治理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镇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法治宣传教育,并逐年提高投入水平,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用好中央、市、区各级财政拨付的普法工作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18.充分发挥社会资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投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依法用好各项社会资金。
附件
1.綦江区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2.綦江区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5个百场”活动任务分解表
3.綦江区2020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
4.綦江区2020年“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布安排表
5.綦江区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
綦江区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具体内容  | 
 责任牵头单位  | 
 责任参加单位  | 
| 
 1  | 
 聚焦1个中心强化政治方向  |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 
 区委宣传部  | 
 各街镇、各部门  | 
| 
 2  |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 
 区委宣传部  | 
 各街镇、各部门  | |
| 
 3  | 
 进一步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开展宪法“十进”系列活动  | 
 区委宣传部、 区普法办  | 
 区人大办等各部门、各街镇  | |
| 
 4  | 
 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 
 区人大办、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 
 5  | 
 全面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 
 区人大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 
 6  | 
 聚焦3大平台强化基层基础  | 
 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度,推动建立1个联系点  | 
 区普法办  | 
 区城管局  | 
| 
 7  | 
 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选聘管理制度,试点年度普法述职评议工作  | 
 区普法办  | 
 相关单位  | |
| 
 8  | 
 实施“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加强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 
 区委组织部  | 
 各街镇  | |
| 
 9  | 
 实施“三治结合”自治建设,完善自治机制  | 
 区民政局  | 
 各街镇  | |
| 
 10  | 
 实施“三治结合”加强法治建设,督促全区70%村(社区)建设达标  | 
 区司法局  | 
 各街镇  | |
| 
 11  | 
 实施“三治结合”加强德治建设,显现德治功效  | 
 区委宣传部  | 
 各街镇  | |
| 
 12  | 
 打造1条“法治文化街”,2个“法治街镇”、5个“法治示范村(社区)”  | 
 区普法办、区城管局  | 
 相关街镇  | |
| 
 13  | 
 具体内容  | 
 责任牵头单位  | 
 责任参加单位  | |
| 
 14  | 
 推广德法相伴的普法品牌  | 
 区普法办  | 
 相关部门和街镇  | |
| 
 15  | 
 创作法治文化产品,建设完善“智慧普法”平台  | 
 区融媒体中心  | 
 相关部门、街镇  | |
| 
 16  | 
 聚焦4个重点强化普法实效  | 
 制定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方案,全面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 
 区委宣传部  | 
 各街镇、各部门  | 
| 
 17  | 
 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领域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  | 
 区委组织部  | 
 区普法办  | |
| 
 18  | 
 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法治理论考试、旁听庭审活动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 
 19  | 
 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 
 区委组织部  | 
 各街镇、各部门  | |
| 
 20  | 
 组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法治课程,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打造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点  | 
 区委政法委、区教委  | 
 区团委、区关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  | |
| 
 21  | 
 统筹“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领域普法宣传  | 
 区普法办  | 
 相关部门、各街镇  | |
| 
 22  | 
 统筹开展服务营商环境法治进企业活动  | 
 区经信委  | 
 各街镇、各部门  | |
| 
 23  | 
 继续开展“1+1”法治扶贫模式,为贫困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  | |
| 
 24  | 
 加大社会诚信建设力度,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区法院  | 
 相关部门  | |
| 
 25  | 
 加强网络治理、建立公安、网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一体化受理处置体系  | 
 区公安局  | 
 相关部门  | |
| 
 26  | 
 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完善教育制度实施体系,深化依法治校工作  | 
 区教委  | 
 相关部门、各街镇  | |
| 
 27  | 
 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融入市域社会治理  | 
 区委政法委  | 
 区普法办等部门  | |
| 
 序 号  | 
 具体内容  | 
 责任牵头单位  | 
 责任参加单位  | |
| 
 28  | 
 促进法治德治协调发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区委宣传部  | 
 各街镇、各部门  | |
| 
 29  | 
 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内容,推动法治德治深度融合  | 
 区委宣传部  | 
 区文明办等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镇  | |
| 
 30  | 
 聚焦5项制度强化保障体系  | 
 组织区级各单位申报年度普法目标计划,编印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普法责任制督促开展“5个百场”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法治宣传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31  | 
 在綦江日报和新媒体平台上编辑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 
 区融媒体中心  | 
 有关部门、街镇  | |
| 
 32  | 
 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创建和法治宣传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 
 区普法办  | 
 有关部门、街镇  | |
| 
 33  | 
 拓展“两室四队一顾问”工作队伍,建立“党员普法志愿队”,开展领导干部、专业人才和基层骨干集中培训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 
 34  | 
 推动普法工作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开展“德法相伴”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  | 
 区委宣传部  | 
 相关单位  | |
| 
 35  | 
 继续强化督查通报和考核机制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 
 36  | 
 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谋划工作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 
 37  | 
 聚焦2级投入强化保障能力  | 
 将全区普法工作经费按照辖区常住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列入区财政预算足额保障,依法用好各项普法工作经费  | 
 区财政局  | 
 各街镇、各部门  | 
| 
 38  |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法治宣传教育,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附件2
綦江区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5个百场”活动任务分解表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具体内容  | 
 牵头责任单位  | 
 参与单位  | 
| 
 1  | 
 百场普法活动进基层  | 
 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进村”、法治书画展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60场以上,创作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  | 
 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区文旅委  | 
 相关部门、各街镇  | 
| 
 2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域法治宣传10场  | 
 区委政法委  | 
 相关部门、各街镇  | |
| 
 3  | 
 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法治宣讲10场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部门、各街镇  | |
| 
 4  |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宣传10场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部门、各街镇  | |
| 
 5  | 
 “精准扶贫·普法随行”主题法治宣传10场  | 
 区司法局  | 
 相关部门、各街镇  | |
| 
 6  | 
 乡村法治文化活动至少1场以上  | 
 各街镇  | 
||
| 
 7  | 
 每年对驻村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或法律明白人等农村普法骨干进行1次以上集中法治培训  | 
 区普法办、各街镇  | 
||
| 
 8  | 
 每村每半年至少举行1次村民集中学法宣讲活动  | 
 各街镇  | 
||
| 
 9  | 
 每年开展“庭审进乡镇”活动5场以上  | 
 区人民法院  | 
 相关部门、各街镇  | |
| 
 10  | 
 发放一批农村普法实务读本,开展院坝、小区普法10场以上  | 
 区司法局  | 
||
| 
 11  | 
 制作一批面向农民群众的普法讲座视频、微电影、动漫、公益普法广告,并定期在电视节目中进行播放  | 
 区融媒体中心、区司法局  | 
 相关部门、各街镇  |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具体内容  | 
 牵头责任单位  | 
 参与单位  | 
| 
 12  | 
 百场普法活动进机关  | 
 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教育活动50场  | 
 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区普法办  | 
 各部门、各街镇  | 
| 
 13  |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30场  | 
 区人大办、普法办  | 
 各部门、各街镇  | |
| 
 14  | 
 开展知识竞赛、法治讲座、志愿服务等主题普法活动20场  | 
 各部门、各街镇  | 
||
| 
 15  | 
 百场普法活动进学校  | 
 法治副校长讲座、法治知识竞赛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60场  | 
 区教委  | 
 各街镇  | 
| 
 16  | 
 组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教育活动10场  | 
 区关工委  | 
 各街镇  | |
| 
 17  | 
 组织青少年法治知识讲座等其他形式实践活动10场  | 
 团区委  | 
 各街镇  | |
| 
 19  | 
 组织开展“庭审进校园“普法教育活动10场  | 
 区法院  | 
 区教委  | |
| 
 20  | 
 组织开展“莎姐进校园”普法教育活动10场  | 
 区检察院  | 
 区教委  | |
| 
 21  | 
 百场普法活动进企业  | 
 组织企业法治专家宣讲团,到企业开展法治讲座20场  | 
 区委依法治区办  | 
 各部门、各街镇  | 
| 
 22  | 
 开展律师服务企业面对面活动20场  | 
 区司法局  | 
 相关部门、街镇  | |
| 
 23  | 
 组织“法帮义工”、“莎姐”到企业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20场  | 
 区检察院  | 
 相关部门、街镇  | |
| 
 24  | 
 开展“我执法我宣讲”“我服务我宣讲”进企业活动40场  | 
 相关区级部门  | 
||
| 
 25  | 
 百场普法活动进家庭  | 
 开展“法律法规进家庭”活动50场  | 
 各街镇、各部门  | 
|
| 
 26  | 
 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法治宣传活动(疫情防控相关宣传)50场  | 
 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 
 各重点普法单位  | 
 
附件3
綦江区2020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
 
| 
 月份  | 
 重要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牵头责任单位  | 
| 
 4月  | 
 全国税收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区税务局  | 
|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  | 
 区委国安办 区委宣传部 区委统战部  | |
|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区市场监管局  | |
| 
 5月  | 
 “5·1”国际劳动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区总工会  | 
| 
 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  | 
 国务院《信访条例》  | 
 区信访办  | |
| 
 全国助残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区残联  | |
|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区应急局  | |
| 
 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11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区市场监管局  | 
| 
 全国节能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区发展改革委  | |
|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区文化旅游委  | |
| 
 “6·5”世界环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区生态环境局  | |
| 
 “6·25”全国土地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6·26”国际禁毒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 
 区禁毒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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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  | 
 “7·1”党的生日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区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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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香港回归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区人大办 区政府外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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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  | 
 “8·8”全民健身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区文化旅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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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颁布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 
 区保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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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  | 
 “9·5”中华慈善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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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区委网信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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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0”公民道德宣传日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区委宣传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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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民丰收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区农业农村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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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0”烈士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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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质量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区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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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  | 
 “10·1”国庆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区普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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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1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区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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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敬老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区卫生健康委(区老龄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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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  | 
 “11·9”消防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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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  |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区公安局 区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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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区委宣传部 区人大办 区普法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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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区应急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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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0”澳门回归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区人大办 区政府外办  | 
说明:
1.根据新制定或修订的重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及时开展宣传。
2.各部门行业要结合实际,采取宣传产品推送、线上宣传、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策划宣传活动,履行普法责任,开展好重点宣传工作。
3.各单位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区普法办。
附件4
綦江区2020年“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布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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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部门  | 
 时间  |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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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上旬  | 
 区司法局  | 
 8月上旬  | 
 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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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下旬  | 
 区公安局  | 
 8月下旬  | 
 区住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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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上旬  | 
 区检察院  | 
 9月上旬  | 
 区文化旅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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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下旬  | 
 区市场监管局  | 
 9月下旬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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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上旬  | 
 区城管局  | 
 10月上旬  |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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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下旬  | 
 区民政局  | 
 10月下旬  | 
 区农业农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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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上旬  | 
 区市场监管局  | 
 11月上旬  | 
 区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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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下旬  | 
 区交通局  | 
 11月下旬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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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上旬  | 
 区生态环境局  | 
 12月上旬  | 
 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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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下旬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2月下旬  | 
 区林业局  | 
备注:各单位分别在规定发布时间当月5日、15日前,与融媒体中心联系发布(联系人:罗超,电话17323920188)。同时将典型案例纸质件(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档报区普法办(内网邮箱:pfb@qj.cq 外网邮箱:qijiangpufa@126.com;联系电话:48663589)。
附件5
綦江区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细则
(倒扣分,最多不超过5分)
1.未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制度的,按项次扣0.1分;学法次数或宪法学习未达标的,缺1次扣0.1分;
2.无故不参加普法考试集中抽考或网络普法考试的1人次扣0.1分,不合格的1人次扣0.1分;无故不参加旁听庭审活动1人次扣0.1分;
3.未按要求完成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任务的,缺1个扣0.1分;
4.未按要求完成“谁执法谁普法5个百场”普法活动,重要节点、时间普法和服务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活动不达标的,缺1场扣0.1分;
5.要求法律知识普及率高于80%,经第三方评估普及率在70%—80%之间的扣0.1分,60%—70%扣0.2分,50%—60%的扣0.3分,低于50%扣0.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