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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三个抓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日期:2020-06-16

    近年来,綦江区司法局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原则,立足弘扬枫桥经验,注重源头治理,积极落实“三调对接”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服务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抓基础,完善全向网络调解组织建设。纵向三级调解网络日趋完善,已实现了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向各镇街配置了40名专职调解员,2020年以来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686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涉及金额45.16万元,成功调处4件重大疑难纠纷,涉及金额20.85万元;横向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全覆盖,目前已在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建设、旅游等10个领域建立了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共聘请专职调解员43名,2020年以来共化解各类行业纠纷306件。

    二是强功能,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4+X”矛盾纠纷受理模式,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正鉴定等窗口,对矛盾纠纷进行集中研判,集中流转,集中处置,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化解”。同时,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成立2个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提升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水平。

    三是重实践,探索矛盾多元化解的新路径。推动“警调”“诉调”“访调”等部门对接机制,出台有关工作实施意见,已建立“驻信访办调解室”“驻法院调解室”和2个“驻派出所调解室”,配置7名专职调解员,实现了“三调对接”组织场所保障到位、人员充实到位、运行规范到位,“三调对接”工作开展以来,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19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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