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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37366Q/2026-00235
  • [ 发文字号 ]
  • 綦江审发〔2025〕1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审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7-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7-24

重庆市綦江区审计局 关于印发会风会纪督查办法的通知

局各科室及审计中心:

《綦江区审计局会风会纪督查办法》已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审计局

2025723

(此件公开发布)


綦江区审计局会风会纪督查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审计作风建设,严肃会风会纪,树立审计机关良好职业形象,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会风会纪管理。

一、督查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

二、督查内容

督查各参会人员会风会纪情况。具体内容为:是否有迟到、早退、缺席、代会、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打瞌睡、玩手机、做与会无关的工作和其他会议纪律问题。

三、督查责任

会风会纪督查工作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党建工作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

四、督查方式

(一)规范会议组织程序。办公室须提前发布会议通知,确保信息传达及时、准确、完整,统筹会场布置,保障设施完备、环境适宜;各科室负责人督促科室人员按时参会。

(二)实行固定席位管理。严格推行干部职工参会“一人一座”机制,明确参会人员位置。

(三)严格会议签到管理。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实行会议签到机制,会后签到册由办公室存档。

(四)强化会场纪律督查。会议期间,办公室对会议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重点督查参会人员精神状态、专注度、行为规范等,严禁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保持良好会场秩序。

(五)规范会议请假程序。干部职工确需请假缺席会议的,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按层级报请审批。经审批通过的请假条原件,须及时提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六)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违反本会风会纪督查办法的个人及科室,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五、督查考核

会风会纪督查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结果运用,强化制度刚性,持续推动审计机关工作作风持续向上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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