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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K36131411J/2022-00023 [ 发文字号 ] 綦水〔2022〕5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4-22 [ 发布日期 ] 2022-04-25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局属各科室、站、中心:

为切实加强綦江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规范水旱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行为,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及时有序、分工协作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试行)》、《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綦江区城区防汛应急预案》,按照区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职能职责,我局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2021419日印发的《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试行)》进行修编,现将修订完善的《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綦水〔202181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24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

工作预案

为积极践行新时期“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综合防灾减灾新理念,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及时有序、分工协作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依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03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030号),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关于调整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1959号)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区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唐利超  局  长

副组长:余安全  副局长

        梅  川  副局长

        兰东海  副局长

成  员:赵久容  党政办公室主任

黄登茂  财务审计科科长

李  斌  规划建设科科长

        王  宏  水文水资源科科长

        夏  清  水利工程管理与移民科

        候光毅  水生态与河长制科

        王大洪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

刘  冲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站长

杜  娜  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许  鹏  水利水电工程运行服务站站长

罗  柳  村镇供水中心主任

杨  勇  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敖柳敏  水质监测中心主任

程  璐  水土保持站站长

赵仁宪  河道事务中心主任

刘  彧  移民工作中心主任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部署,负责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安全检查、预警会商、应急督导工作,监督汛期值班值守、重特大信息报告工作落实,视情况决定并组织、指挥、协调重要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重要江河洪水防御,以及跨街镇或重点区域的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利工程防御洪水应急处置等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会商、值班值守、编发通知、公文流转、物资调配、宣传报道、信息通报、督导检查、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执行领导小组各项决策指令,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资金。

3.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职责。按局党组明确的职能职责和领导小组的部署,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具体职责详见附件“局有关科室、站、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主要职责”)。

二、应急响应启动及行动

区水利局建立完善内部的应急响应机制,分级管理,分块负责,切实履行水旱灾害防御及防汛抗洪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职责。

(一)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部署和水旱灾害防御会商意见,按照水旱灾害防御、工程险情处置技术支撑的紧要程度,区水利局内部启动的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4个等级。

(二)应急响应条件及程序

1.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级应急响应:

发布綦江区洪水蓝色(四级)预警;发布綦江区干旱蓝色预警; ③小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险情等级标准参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Z 720-2015),下同);綦江支流堤防发生较大险情或干流发生一般险情;按照綦江区有关预案要求应启动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有必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2)启动程序。由相关业务主管科室(单位)统筹考虑灾情程度,分析评估灾情,负责起草应急响应请示,提出响应行动建议,经分管相关业务的局领导同意后启动。

3)应急响应行动。

会商与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商,分析水旱灾害形势,并将水旱灾害形势、应急响应启动等有关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区级有关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发布水旱灾害防御提示信息;组织有关科室(单位)落实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应急值班: 值班领导在岗带班,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涉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当天值班人员在岗值班。

水情监测预报: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收集市级水文局及周边水文站水文情况,做好境内中小河流水情监测、分析预判工作,一小时提供一次中小河流水文监测信息,水电工程运行服务站做好水库报汛工作。

预警信息发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根据水雨情、旱情监测预报信息,及时发布水情旱情预警信息;编发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通知。

水利工程调度及处置:

1.水利水电工程运行服务站:负责已成水库、水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调度监督指导工作;已成工程出现险(旱)情的,由水电工程运行服务站组织编发工程险(旱)情处置工作通知,指导受影响街镇、工程管理单位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及时跟进工程险(旱)情查勘和险(旱)情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

2.村镇供水中心:负责村镇供水工程调度的监督指导工作。村镇供水工程出现险(旱)情的,由区村镇供水中心负责组织编发工程险(旱)情处置工作通知,按程序启动有关工程专项预案,指导受影响街镇、工程管理单位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及时跟进工程险(旱)情查勘和险(旱)情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

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负责在建重点水利工程的安全指导监管。如在建工程出现险情的,组织编发工程险情处置工作通知,按程序启动有关工程专项预案,指导受影响街镇、建设单位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及时跟进工程险情查勘和险情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根据安全度汛形势,组织召开在建工程会议。

4.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组织临时处置物资调配,负责将水工程调度信息及时报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技术支撑:规划建设科根据工程险(旱)情从技术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派出指导防御及处置工作。专家组负责做好工程险情分析,参与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水工程抢险方案拟订,协助开展险情抢护指导等工作。

局机关其他有关科室(单位)主动关注水旱灾害防御动态,结合本单位职责提前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

2.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级应急响应:

发布綦江区洪水黄色预警;发布綦江区干旱黄色预警;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支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或干流发生较大险情;按照有关预案要求应启动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有必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2)启动程序。由相关业务主管科室统筹考虑灾情程度,分析评估灾情,负责起草应急响应请示,提出响应行动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核,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启动。

3)应急响应行动。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领导小组根据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处置形势,将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水利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在其办公室下设置综合协调组、信息预报组、现场指导组、后勤保障组、信息联络组等应急小组。局各组组长落实组员并明确联络人后,及时将人员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①综合协调组

组长:局主要领导

成员: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职责:做好全局水旱灾害防御和险情处置工作的总体协调。负责加强对重点区域工作等情况信息进行跟踪,加密收集整理和报告水旱灾害防御情况,传达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求,防御物资的调度工作;收集整理各应急小组、街镇防御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每日16时实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报告制度。

联系单位:区防指部、市水利局

②监测预报组

组长:分管水文管理工作的局领导

成员: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电工程运行服务站、村镇供水中心负责人

职责:监测预报组半小时一次分析预报预警;以优先保障重点防洪对象为原则,结合水情、工情、旱情,提出在不利情况下的洪水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方案。

联系单位:市水文总站、桐梓水利局、周边区县水文站、区气象局

③现场指导组

第一组组长:唐利超

负责指导街镇:文龙  永新  中峰  石壕  东溪。

第二组组长:余安全

负责指导街镇:石角  篆塘  郭扶  扶欢 新盛 丁山。

第三组组长:梅 川

负责指导街镇:古南  通惠  三江  安稳  打通。

第四组组长:兰东海

负责指导街镇:三角  隆盛  横山  永城  赶水。

成  员:规划建设科、水文水资源科、生态河长制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水利水电工程运行服务站、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村镇供水中心、水土保持站、河道事务中心

职  责:派出指导组(专家组)对主要区域、流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指导街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和险情处置;做好前期派出工作组相关工作对接,并负责收集工作组现场掌握的情况信息,汇总整理后每1小时报送局综合协调组。

联系单位:街镇现场指挥部、市水利局、区应急局。

④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人

职  责:负责应急车辆保障工作、防御保障物资的采购工作;做好值班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应急处置人员午餐保障工作。

联系单位:区应急局

⑤信息联络组

组  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公室、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人

职  责:负责防汛调度文件收发、水旱灾害信息的收集,每1小时发布一次水情动态,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汛情动态、发布汛情通告。

 联系单位:区府办、区委办、区宣传部、市水利局、綦江融媒体中心、

3.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级应急响应:

发布綦江区洪水橙色预警;发布綦江区干旱橙色预警;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支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或干流堤防发生较大险情;按照有关预案要求应启动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有必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2)启动程序和响应措施。在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在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力量开展相关工作。

4.Ⅰ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级应急响应:发布綦江区洪水红色预警;发布綦江区干旱红色预警;水库发生特别重大险情;干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按照有关预案要求应启动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有必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

2)启动程序和响应措施。在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在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力量开展相关工作。

(三)应急响应调整和终止

响应级别随原启动条件的发展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①全区洪水、干旱预警等级调整;②水利工程险情发展态势;③其他需要调整或终止的情况。调整和终止程序按照相应级别启动程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块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员,全面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抢险技术支撑任务。

(二)局各科室(单位)应切实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各自的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到人,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及时上岗到位。

(三)全局干部职工均有参加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在汛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应急响应期间,应以水旱灾害防御为主,随叫随到,确保及时参加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四)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对不服从指挥调度、履职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局有关科室、站、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主要职责

2.綦江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处置工作图

附件1

局有关科室、站、中心水旱灾害防御

主要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协调局领导带班值班;审核水旱灾害防御综合性文字材料;牵头开展水旱灾害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牵头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与上级部门的工作衔接和协调;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负责组织发布水情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信息。

财务审计科:负责保障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资金,协助后勤保障工作。

规划建设科:负责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建立,牵头负责抢险技术支撑工作,派出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指导水旱灾害防御有关规划的编制工作;配合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检查。

水文与水资源科:负责职能范围内水旱灾害防御检查;配合统计受灾情况,协同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水利工程管理与移民科:负责职能范围内水旱灾害防御检查;配合统计受灾情况,协同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水生态与河长制科:负责监督开发性项目、生产经营性项目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水质安全的行为整改;负责职能范围内水旱灾害防御检查;配合统计受灾情况,协同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范围内的水旱灾害防御检查;配合统计受灾情况,协同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负责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巡查;负责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度汛方案编制,落实度汛措施;负责职能范围内水旱灾害防御检查;配合统计受灾情况,协同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上下联络,督办,指令、信息的上传下达,以及各应急工作组间的工作协调;起草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关文件、材料;收集、汇总水情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信息;承担汛期水文站24小时值班和水雨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御方案,监测重要江河汛情动态;组织收集水旱灾害情况,实施水毁工程修复工作;协同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水电工程运行服务站:负责监督水库、电站按规程或运用方案调度运行;负责监测水库汛情动态;负责职能范围内的水旱灾害防御检查;配合统计受灾情况,协同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村镇供水中心:负责编制全区村镇供水规划、指导村镇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干旱期间村镇正常供水;负责职能范围内的水旱灾害防御检查;配合统计受灾情况,协同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开展影响度汛安全的执法活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水旱灾害防御检查;协同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水质监测中心:负责各类蓄水、供水工程的水质监测,保障村镇供水水质安全。

水土保持站:负责督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度汛措施;负责职能范围内的水旱灾害防御检查;配合统计受灾情况,协同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河道事务中心: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河道清“四乱”;负责职能范围内的水旱灾害防御检查;配合统计受灾情况,协同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移民工作中心:负责职能范围内的水旱灾害防御检查;配合统计受灾情况,协同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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