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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2-0033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11-09
  • [ 发布日期 ]
  • 2022-11-09

关于对环评批复文件予以撤销的公告

关于对环评批复文件予以撤销的公告

我局于2022826日收到重庆鑫望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撤销《重庆鑫望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5万辆新能源正三轮摩托车整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渝(綦)环准〔2021111号)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经研究,我局决定对《重庆鑫望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5万辆新能源正三轮摩托车整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渝(綦)环准〔2021111号)文件予以撤销,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即行作废。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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