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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6-0020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8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8

审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公司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2026.6.8-2026.6.12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审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3984631586@qq.com,传真:023-48602793,通讯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14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丁页27#平台钻采工程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马颈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马颈村3组。新建丁页27#平台,临时占地面积40622m2。部署页岩气勘探评价井8口。建设内容包括钻前施工、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废气:施工扬尘通过采取场地定期洒水、材料运输车车厢遮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钻井及储层改造工程采用网电供电;备用柴油发电机高效节能环保型柴油发电机和优质燃油,废气经设备自带排气筒排放;事故放喷废气、测试放喷废气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停电状态下燃气发电机废气经设备自带2m排气筒排放;放空废气经放空管道引至放喷池内经高度为1m的对空短火焰燃烧器点火燃烧后排放。废水:钻前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进行收集处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和洒水降尘,不外排;设备安置区以及易污染区域雨水、洗井废水全部回用于配置压裂液;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测试气回收分离废水优先回用,无法回用部分由罐车拉运至有资质且环保手续齐全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并建立转移联单制度;钻井及储层改造工程生活污水依托农户已建设施收集处理,井场设置环保厕所,井场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回用,不能回用的拉运至周边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钻前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仅昼间施工,加强施工机具的管理和保养,对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震基座,确保正常运行。钻井及储层改造工程噪声采取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采用网电供电,合理布置主要噪声源,备用柴油发电机、泥浆泵等设置板房隔声,并安装吸声材料、消声装置和设置减震基础,放喷池设置三面围挡,可在井场四周安装可移动式隔声板,加强各种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噪声超标区域的居民,采取协商、临时搬离的方式,在噪声达标距离之外进行妥善安置等措施。固废:废水基泥浆、水基岩屑、沉淀污泥(不含油)经泥浆“不落地”系统减量处理后,由岩屑接收罐收集并暂存于水基岩屑贮存区,定期外运资源化处理;油基岩屑、沉淀污泥(含油)经泥浆“不落地”系统减量处理后,由吨桶收集并暂存于油基岩屑贮存场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废油经废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完钻后用于其他井站配制油基泥浆;废油桶、废棉纱/手套及含油塑料垫层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运至就近的有资质废品回收站进行处理;废分子筛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处置;砂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丁山集气总站,由集气总站统一交其他有处理能力单位进行合法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已立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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