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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696599495J/2021-0006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商务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2 | [ 发布日期 ] | 2021-11-02 |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商务物流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做好商务物流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商务物流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安委〔2021〕16号)、市商务委《关于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1〕337号)以及区安委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的通知》(綦安办〔2021〕74号)要求,全面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落地见效,营造安全生产良好舆论氛围,现就做好商务物流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通过多平台、多形式的广泛宣传,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是监督者”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目的、意义。
(二)《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綦应急发〔2021〕41号)、《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綦安办〔2021〕45号),重点是举报方式、举报范围、举报内容、奖励标准等内容。
(三)举报奖励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案例。
三、宣传安排
按照集中学习、集中宣传、常态宣传三个步骤开展举报奖励宣传工作。
(一)集中学习(10月22日—10月26日)
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解读。各商务物流企业也要在企业内部组织开展一次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文件的集中学习,解读《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等办法规定。同时,可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工作。
(二)集中宣传(10月27日—12月30日)
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委机关和各商务物流企业要张贴宣传海报、LED滚动显示或悬挂宣传标语,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常态宣传
一是将安全生产奖励举报纳入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的重要内容,同步开展活动宣传。
二是针对典型案例、重点示范、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典型宣传。
三是针对举报奖励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动态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是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十项措施”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科室、各商务物流企业要提高站位,做好全面统筹,加大力度,全力营造人民群众“会举报、愿举报、敢举报”的浓厚氛围。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商务物流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整合资源,拓宽宣传广度、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并按时按要求将宣传工作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报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收集整理后报安全生产和法规科汇总存档。
附件: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标语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标语
1. 12350 安全伴您行
2. 安全生产 人人参与 举报有奖 共治共享
3. 安全生产 警钟长鸣 有奖举报 举报有奖
4. 你安全 我安全 群众举报促安全
5. 人人都是安全员 个个都是监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