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履职依据
>
本机关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 索引号 ]
- 11500222696599495J/2025-00063
- [ 发文字号 ]
- 綦商务发〔2025〕46号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商务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9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9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綦江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有关单位:
为加大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建设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试点区县,我委研究制定了《綦江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申报。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綦江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试点项目
申报指南
一、项目背景与目的
为创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试点区县,推动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效率,现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项目申报工作。本项目计划择优确定1家申报企业,打造为綦江区创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示范企业,给予总计90万元补助,旨在支持企业完善低值可回收物处理相关基础设施,降低收购成本,促进低值可回收物规范回收与利用。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綦江区(万盛经开区除外)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低值可回收物(如废塑料、废纸张、废纺织品等)回收、分拣、处理相关业务的企业。
(二)项目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6年5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1.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未结行政处罚案件,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建设内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不得重复支持。
2. 具备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的基本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建立较为健全的财务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有相关从业人员,并对从业员工进行设施设备操作等上岗前安全培训。
3. 有明确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范围、流程及资源化利用方案,具备较为完善的回收网络,回收功能基本覆盖全区各街镇及村,具备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4. 承诺项目实施后,按要求规范记录低值可回收物收购、处理等数据,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三、补助标准与范围
本次补助总额为90万元,分两部分发放:
(一)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1. 补助范围:推动建设1个2000平方米以上低值可回收物分拣中心,重点打造3个低值可回收物示范网点,企业投入建设低值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总费用不得低于40万元/个,投入打造低值可回收物示范网点总费用不得低于3万元/个。用于低值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设、分拣中心设备采购(如分拣台、打包机等)、回收站点建设、回收设备采购、车辆(运输类)采购、存储设施改造等与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投入。
2. 补助标准:按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补助,此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即实际投入若超60万元,按30万元补助;若低于60万元,按实际投入的50%补助)。
(二)收购费用补贴
1. 补贴范围:年低值可回收物回收总量不得低于1000吨(其中:塑料制品700吨以上、玻璃200吨以上、纸品50吨以上、织物类50吨以上),用于企业在綦江区范围内(万盛经开区除外)收购低值可回收物过程中产生的直接收购成本(需提供收购凭证、交易记录、回收影像资料等佐证材料)。
2. 补贴金额:总额为基础设施投入补助的剩余部分,即90万元扣除上述基础设施建设实际补助金额后的差额(例如:若基础设施补助25万元,则收购费用补贴为65万元;若基础设施补助达最高30万元,则收购费用补贴为60万元)。
3. 补助标准:按照回收低价值塑料制品650元/吨,回收废玻璃500元/吨,回收低值纸制品500元/吨,回收低值织物类500元/吨进行费用补贴。补贴总金额用完即止。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4(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申报与评审流程
(一)申报阶段
1. 申报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 申报方式:企业将申报材料送至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地址:綦江区古南街道交通路59号;联系电话:61280380)。
(二)材料审核
申报截止后,綦江区商务委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实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对材料不全的企业,将通知其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逾期未补充视为无效申报。
(三)现场核查与评审
1. 对通过材料审核的企业,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实企业经营场所、现有设施、项目实施条件等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
2. 组建评审小组,结合材料审核、现场核查情况,从企业资质、项目可行性(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收购计划合理性)、投入产出效益(资源回收效率、环境效益)、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四)公示与确定
1. 根据评审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补助企业,在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2. 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补助企业;公示有异议且核实属实的,取消资格并按评审排序依次递补。
六、资金拨付与监管
(一)资金拨付
1.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企业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验收后,提交实际投入费用凭证(如发票、付款记录等),经审核后,按标准拨付相应补助资金(最高不超30万元)。
2. 收购费用补贴:企业定期提交收购凭证、费用明细等材料,经审核后按程序拨付补助经费。
(二)项目监管
1. 补助企业需按申报方案实施项目,不得擅自改变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或挪用补助资金,否则将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资格。
2. 项目实施周期内,綦江区商务委将定期跟踪检查,企业需配合提供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收购数据等相关材料。
3. 项目结束后,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追回部分或全部补助资金。
七、其他说明
1. 本指南由綦江区商务委负责解释,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尤老师(联系电话:61280380)。
2. 申报企业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合法,若存在弄虚作假,将纳入企业失信记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2. 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 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1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
单位全称(盖章)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年月 |
|||||
|
注册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员工人数 |
|||||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单位简介 |
||||||
|
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近三年经营情况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备注 | ||
|
收入(万元) |
||||||
|
利润(万元) |
||||||
|
税金(万元) |
||||||
|
资产负债率(%) |
||||||
附件2
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
项目名称 |
|||||
|
申报单位(盖章)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内容 |
|||||
|
项目预期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
|
效益指标 |
|||||
|
满意度指标 |
|||||
|
项目投资(万元) |
自有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已获财政支持金额(万元) |
中央 |
市 |
区县(自治县) | ||
|
本次申请资金(万元) |
|||||
|
项目实施起止年月 |
|||||
附件3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
项目申报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申报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
|
项目名称 |
申报依据 |
||||||||||
|
项目总投资额 |
申请财政资金 |
||||||||||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
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 |||||||||||
|
序号 |
年度 |
补助金额 |
拨付补助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
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 |||||||
|
1 |
2022年 |
||||||||||
|
2 |
2023年 |
||||||||||
|
3 |
2024年 |
||||||||||
|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
|
1. 本单位近三年未因失信行为被纳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不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 | |||||||||||
|
2. 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 | |||||||||||
|
3. 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 |||||||||||
|
4. 我单位若违背以上承诺,将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还已获得的支持资金。 | |||||||||||
|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
|
日期: |
|||||||||||
附件4
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整体情况介绍
(二)项目实施背景
(三)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四)项目实施目标及规划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
已开工或建成的相关进度资料,或工作计划及内容。
四、项目投资情况
(一)投资资金来源及构成(全部投资自筹)
(二)投资资金明细(附投资明细表)
五、项目亮点及效益
详细阐述项目实施后能够实现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要有具体的数据支撑。
六、佐证附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加盖公章)。
(二)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等文件。
(三)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包括建设内容、预计投入明细(如设备清单、报价单、施工预算等)、实施周期等。
(四)低值可回收物收购计划:包括拟收购种类、预计收购量、收购价格参考、资金需求等。
(五)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土地证、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等)。
(六)依法履行国家关于环评、排污许可有关法规制度,具备配套设施证明材料(环境影响批复、排污许可证明等)。
(七)回收、储存、分拣、加工等设施设备和相关场所证明材料(高清图片等)。
(八)企业信用报告(近3个月内由正规信用平台出具)。
(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