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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07903/2026-00092
- [ 发文字号 ]
- 綦江卫健〔2026〕72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8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8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綦江区2026年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綦江区2026年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在綦市管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綦江区2026年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綦江区2026年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方案
为持续巩固我区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建立病媒生物监测长效机制,统筹兼顾、科学规范地开展病媒生物监测,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全国爱卫会颁布实施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2024年版)》(国疾控综监测发〔2024〕21号)、《重庆市病媒生物监测技术指南(2025年版)》(渝疾控中心〔2025〕100号)和《2026年重庆市媒介伊蚊监测方案》(渝疾控中心办〔2026〕61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一)掌握监测地区主要生境中病媒生物种类、密度、分布和季节消长规律,分析病媒生物的长期变化趋势;
(二)评估城乡环境病媒生物侵害状况,指导各地科学开展防制工作;
(三)为病媒生物传播疾病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提供依据。
二、组织管理
(一)区卫生健康委加强全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区疾控中心、相关镇街医疗机构及受监测的相关单位、场所,切实做好全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二)区疾控中心负责制订全区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合理规划监测点位布局,组织实施监测工作,并统计报送数据、分析提出建议、及时开展防制预警等。
(三)相关镇街在监测时间段内抽派专业人员参与责任片区的监测工作。
(四)受监测的相关单位、场所要积极配合监测人员开展现场监测工作。
三、监测范围及场所
(一)监测范围。
根据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以及虫媒鼠传疾病防控工作的需要,每个月选取辖区4个镇街作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的重点监测区域。
(二)监测场所。
监测场所为辖区范围内的机关、企业单位、医院、饭店宾馆、餐饮店、食堂、农贸市场、酿造厂、商场超市、居民区、公共绿化带、公园、池塘、河湖、水渠、废旧轮胎集放地、垃圾中转站、火车站等内外环境场所。
四、监测内容和时间
我区应用病媒生物生态学监测,监测对象为鼠、蚊、蝇、蟑螂、臭虫。具体监测内容和方法按《重庆市病媒生物监测技术指南(2025年版)》和《2026年重庆市媒介伊蚊监测方案》规定实施。
(一)鼠类生态学监测。
监测点室内采用粘鼠板法,室外采用路径法。监测时间为粘鼠板法每2个月监测1次,每年于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单月中旬进行,全年共监测6次,三个月内不得在同一区域实施监测,不同月份选取的监测区域之间距离应大于250m。路径法每年于3月、5月、9月、11月进行监测,全年共监测4次。
(二)蚊类生态学监测。
成蚊监测采用诱蚊灯法和双层叠帐法,幼蚊监测采用布雷图指数法、勺捕法和路径法,于每年4—11月进行监测,其中双层叠帐法和布雷图指数法每月开展2次,相邻两次的间隔时间不少于10天,全年共计各监测16次,其余方法每月1次。
(三)蝇类生态学监测。
采用笼诱法(室外)和目测法(室内外)监测室内外成蝇密度,监测时间为4—11月,均为每月中旬开展1次,遇雨天顺延,全年共监测8次。
(四)蟑螂生态学监测。
采用粘捕法监测室内蟑螂密度。监测时间为每2个月监测1次,每年于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的每月上旬进行,全年共监测6次。
(五)臭虫生态学监测。
采用咨询调查和目检法。每年至少电话调查在区内服务的PCO公司1次,根据电话调查PCO公司和居民反馈等情况,若有臭虫侵害相关事件发生,将立即组织开展现场监测,采集臭虫标本。
五、监测工作要求
(一)监测技术人员务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相关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二)区疾控中心在当月监测工作结束时,按要求收集、汇总和录入监测数据,将监测结果上报至疫智防控系统(http://10.120.32.18:9090/cas/login),伊蚊生态学监测数据应在当月监测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但上半月监测数据不晚于当月12日,下半月监测数据不晚于当月28日,其余监测应于当月监测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但不晚于当月最后1天。每年监测工作全部结束后,要对全年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写出综合监测总结呈报区卫生健康委。
(三)区卫生健康委根据监测数据做好镇街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督查指导,切实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减少病媒生物的危害。
六、保障措施
(一)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工作考核奖惩机制,落实监测组织单位、协助单位和受监测单位有关人员责任。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配合不好、弄虚作假、影响工作的,要限期整改,并对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追责问责。
(二)区疾控中心统一购买必要的监测器材及防护装备,调配人员组建监测队伍,召集具体操作人员开展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监测技术和操作方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落实人员劳务补助,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