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新增2种特殊疾病
全市新增2种特殊疾病
全市新增2种特殊疾病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为保障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从2020年12月1日起,新增了2种精神类疾病门诊特殊疾病病种:一是重性精神病中的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二是将阿尔茨海默病。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重性精神病鉴定机构为区精神卫生中心;阿尔茨海默病鉴定机构为区人民医院。
具体报销比例为:重性精神病参保人在门诊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按项目进行结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80%,居民医保按照门诊特殊疾病中慢性病的报销比例执行;阿尔茨海默病:实行年度限额结算,一个自然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6000元,参保人员当年新增特病不足一年的,报销限额按月计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80%,居民医保按照门诊特殊疾病中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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