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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532R/2026-00180
- [ 发文字号 ]
- 綦安办〔2026〕24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6-22
- [ 发布日期 ]
- 2026-06-22
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废止《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废止〈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渝安办〔2021〕49号)〉的通知》(渝安办〔2026〕2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的通知》(綦安办〔2021〕45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綦安办〔2026〕24号 关于废止《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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