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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855246G/2020-005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12-29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关于綦江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情况的公示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綦江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情况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85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渝建函〔2017〕206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綦江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持续巩固阶段)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文件精神,我区积极响应落实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2020年1月,委托重庆开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水质监测,同时委托宁波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水质监测评估。2020年7月,委托重庆耐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黑臭段水质监测。水质监测评估结果表明黑臭段全段无黑臭,水体透明度、溶解氧浓度、氧化还原电位、氨氮浓度四项指标均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要求的消除黑臭相关标准,整治效果(持续巩固阶段)较为稳定。

    此外,按照区河长制工作要求,相关街镇、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河道进行巡查,随时掌握河道水环境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我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巩固工作。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

    监督电话:48678216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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