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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855246G/2021-001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綦江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人员审核结果公示

綦江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人员审核结果公示

綦江区2021年1季度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租金补助的人员情况审核已初步完成,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保障对象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4

举报电话:85890070、85890135 85890056

附件:綦江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租金补助人员审核结果公示表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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