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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855246G/2023-002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1-03 [ 发布日期 ] 2023-01-03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拟被征收人

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单位依法将启动实施重庆市綦江区下北街、下关王、文昌宫片区防洪达标工程房屋征收项目的前期工作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暂停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涉及范围:重庆市綦江区下北街、下关王、文昌宫片区防洪达标工程规划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

暂停期限:一年,自202314日起至202414日止。

暂停办理手续期间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与我单位联系(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23-48678558

特此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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