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仁彬过失造成森林火灾案
穆仁彬过失造成森林火灾案
基本案情:穆仁彬过失造成森林火灾案于2022年12月27日经镇领导批准立案调查。2022年12月27日,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当事人穆仁彬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穆仁彬于2022年11月9日15:00-15:50在森林防火区内打通镇余家村7组自留地未经批准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15亩,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
前述事实有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2.现场执法视频(应急办提供);3.询问笔录;4.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予以证明。
调查结论:当事人穆仁彬于2022年11月9日15:00-15:50在森林防火区内打通镇余家村7组自留地未经批准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15亩。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属于过失造成森林火灾。
处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三条
处罚机关: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打通罚决字〔2022〕00010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月9日
处罚内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联系电话:023-4870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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