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欢镇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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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扶欢镇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政策解答
一、补助对象
具有重庆市綦江区户籍且年满100周岁的居民。
二、补助标准
依据《綦江区民政局綦江区财政局关于提高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的通知》(綦民[2011]108号),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时间: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满100周岁的前一个月
2.申请材料清单:
| 申请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材料清单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份 | |
| 1 | 居民户口簿 | √ | 2 | |
| 2 | 身份证 | √ | 2 | |
| 3 | 银行卡 | √ | 2 | |
| 4 | 2寸彩照(2张) | √ | ||
| 5 | 填写《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附件1) | |||
3.审核批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应认真调查核实,核查百岁老人是否健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及2寸彩照上报区民政局。
四、发放方式
1.资金发放。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从申请人满100周岁的次月起发放。涉及申请、审核批准延后的从申请人满100周岁的次月起补发。
2.动态管理。对象死亡或户籍迁出綦江区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填写《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停发申报表》(附件2)及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批的次月起停发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
3.档案管理。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分别建立档案,档案包括申请和审核批准材料。
五、办理部门
扶欢镇民政办
六、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资料齐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当月办理,次月发放。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地点
扶欢镇民政办
九、咨询电话
023-61270038
附件:1.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
2.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停发申报表
附件1
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
审批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相片 | ||||
| 原职业 | 家庭住址 | ||||||
| 生活自理能力 | 身体健康状况 | 现由谁供养 | |||||
| 文化程度 | 婚姻状况 | 子女人数 | |||||
| 主要简历 | |||||||
| 生活来源和生活水平 | |||||||
| 家庭主要成员 | 与老人关系 | 姓名 | 年龄 | 文化 | 职业 | 联系电话 | 住址 | 
| 街镇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时间: | ||||||
| 民政局意见 | 签字(盖章):时间: | ||||||
附件2
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
停发申报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
| 原职业 | 家庭住址 | 街(镇) 村(居) 社 | |||
| 营养补助费发放时间 | 子女人数 | ||||
| 停止发放原因 | |||||
| 村、社区意见 | 签字(盖章) : 日期: | ||||
| 街镇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日期: | ||||
| 民政局意见 | 签字(盖章): 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