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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09472400G/2022-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郭扶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41号)文件精神,本单位内设综合办事机构10个: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政协、武装、审批服务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起草或审核以镇党委和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统筹安排全镇各类重要会议;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承担镇党委和政府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负责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统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统筹协调全镇意识形态工作;做好调研、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民生监察平台事项办理工作。

3、人大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区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农业、工业、商贸、物流、农村经营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乡村振兴、投资促进等方面的牵头协调工作;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土地确权等方面工作;负责农业、工业、人口等相关普查工作;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改革,落实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政策;负责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做好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等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平安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法制建设、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重点地区整治、视频监控等工作;负责禁毒、禁种铲毒、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协调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做好相关工作。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承担城乡建设、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订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负责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设施建设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和环保行政审批、许可的具体事项。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各项农民补贴兑付、税费征收管理等工作;负责镇国有资产的采购、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村级财务资金“双代理”工作;负责协调金融、税务等部门,加强银政税企合作。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负责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等方面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下设事业单位7个:

1、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动植物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农业、林业、农机、水利等技术培训及配套服务;承担涉农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实施;负责村(社区)文化室、文化中心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养老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建立健全信息台账,提供咨询服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6、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承担场镇市政、环卫、物业方面管理服务工作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定期巡查场镇(含老乡场)清洁卫情况;管理维护场镇相关基础设施;协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旅游服务中心。负责全镇乡村旅游发展的日常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镇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升级打造;负责统计全镇旅游资源,提供信息咨询,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农家乐协会工作;负责旅游重大节庆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协助旅游产业扶贫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本级行政机关、郭扶镇农业服务中心、郭扶镇文化服务中心、郭扶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郭扶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郭扶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郭扶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郭扶镇旅游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6,341.40万元,支出总计6,341.4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477.07万元、 增长8.1%,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常态化管理以及洪涝灾情增加,脱贫攻坚等事项支出项较去年有所增加故本年度整体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96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8.46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基数调标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66.76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74.6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6,05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91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常态化管理以及洪涝灾情增加,脱贫攻坚等事项支出项较去年有所增加故本年度整体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2,619.33万元,占43.3%;项目支出3,433.34万元,占56.7%。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5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上年结转金额,结转下年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41.4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7.07万 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常态化管理以及洪涝灾情增加,脱贫攻坚等事项支出项较去年有所增加故本年度整体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6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35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项目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592.85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项目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1.4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50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常态化管理以及洪涝灾情增加,脱贫攻坚等事项支出项较去年有所增加故本年度整体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308.72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常态化管理以及洪涝灾情增加,脱贫攻坚等事项支出项较去年有所增加故本年度整体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9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上年结转金额较少,结转下年资金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5.48万元,占2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2.78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基数调标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8.41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1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44.62万元,占3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42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25.01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1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167.07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07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是村级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1,359.64万元,占2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1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161.29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69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相应的公积金支出增加。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灾情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2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以及补发往年未发放完毕奖补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72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98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常态化管理以及洪涝灾情增加,脱贫攻坚等事项支出项较去年有所增加故本年度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33.2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8.66万元。本年收入30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6.11万元,增长61222%,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本年支出40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40万元,增长195.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5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3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收到调剂车辆一台,故公车运营维护费有所增加,以至三公经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下村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4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1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收到调剂车辆一台,故公车运营维护费有所增加,以至三公经费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14.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1万元,下降29.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原则。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58批次2,598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4.23元,车均维护费3.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42万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减少,同时商品服务支出增加,二者综合后有所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会议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培训,减少非必要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7.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07.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7.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工程物资。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将基础设施建设、民生资金等项目列入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三)不断加强学习,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总体把握,在年度预算资金分配中掌握主动权,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43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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