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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綦江区郭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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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6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6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承担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的日常运行和指挥调度相关工作。承担“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和基层治理智治平台的统筹协调、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公文、会务等工作,承担机关接待、后勤保障、党务政务值班值守等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以及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律检查、精神文明、法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环卫、土地利用管理、交通建设等工作。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等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承担民生服务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承担民政、生育服务、老龄事业发展、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物业管理、退役军人服务以及其他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平安法治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平安法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承担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消防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府是一级预算单位,下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134.37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89.89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减少,上级部门财政预算减少。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5046.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68.96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减少,上级部门财政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6.9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7.43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134.37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489.89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减少,上级部门财政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396.71万元,占46.7%;项目支出2737.66万元,占53.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134.3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9.89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减少,上级部门财政预算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2.6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36.63万元,下降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9.61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减少,上级部门财政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7.43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0.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57.55万元,下降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2.18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减少,上级部门财政预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2.22万元,占2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6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新进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4.03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05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类项目增加,上级财政预算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81万元,占1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85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新进工作人员,职工缴纳社保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03.28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医保政策变动,基数有所调整。

5)节能环保支出58.07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0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污水治理、管网建设等项目增加,上级财政预算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342.87万元,占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0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清扫保洁项目增加。

7)农林水支出2029.68万元,占4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4.86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建设、水利、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增加,上级财政预算增加。

8)交通运输支出147.85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9.04万元,下降88.2%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减少,上级部门财政预算减少。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9.17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0.83万元,下降87.6%,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减少,上级部门财政预算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176.31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8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新进工作人员及工资基数增加,职工缴纳公积金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4.78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77万元,增长647700.0%,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防治和救灾补助项目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6.71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072.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62.81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2024年由新进工作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职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保、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24.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4.69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上级部门财政预算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用、差旅费等运转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84.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2.34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建设完工,上级部门财政预算减少。本年支出184.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2.34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建设完工,上级部门财政预算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7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90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费、保险费、油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4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59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1.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联系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3万元,下降85.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9万元,下降77.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7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2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45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节俭办公,降低会议标准。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06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开展业务骨干实务操作集中培训产生的费用。本年度差旅费支出3.00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0.23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劝返信访人员产生的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0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节俭办公,严格控制办公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9.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2.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9.1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5.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7 %。主要用于采购空调、打印机、应急物资等日常办公用品和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等项目服务。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9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324.5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熊键023-4843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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