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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3740C/2022-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赶水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镇(街道)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3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赶水机构设置方案。

一)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文秘、保密、政协、武装等工作。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决议以及领导指示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审批服务、两办信息的牵头工作;负责镇党委和政府的日常事务、后勤、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协调各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关系。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调研、信息、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负责统筹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工作。

3.人大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街道)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区域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负责农业、工商贸、旅游、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乡村振兴、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工作;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抓好农村市场、商业网点等建设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及行政管理工作。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伍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做好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等工作;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及落实各项措施,负责人民调解等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铁路护路、视频监控、禁毒、禁种铲毒、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村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协助内审等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各类税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对本镇企事业安全生产单位行使督查、考核等综合监管式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配;承担公共应急事件、各类救灾抢险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油库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并进行日常监管。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辖区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制度,明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方式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二)机构设置

1.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畜牧兽医、农机水利、等技术培训、推广、统计和配套服务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围绕镇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为“五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承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的文化市场、村(社区)文化室、文明站(所、中心)、农家书屋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文化交流、文化艺术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城乡养老的参保筹资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承担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承担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的宣传,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辖区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制度,明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方式等。

6.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承担村镇建设、市政环卫、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承担搞好村镇河道、饮用水源、种养业、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和整治工作,管理维护村镇相关基础设施;承担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在本镇内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和辖区内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7.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参与农、林、牧、渔项目的评估论证和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认定、质量安全的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等工作,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服务;承担开展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咨询工作;承担全镇农业资源、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和指导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农、林、牧、渔业科技交流活动,开展地区农村产业经济合作;负责推进中介组织建设,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协助产业扶贫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0,10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3.0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7.42万元:支出总计10085.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62万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0,100.46万元,支出总计10,100.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1,162.04万元、 增长 13%,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一事一议奖补、多条公路建设、水利、林业、村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长,导致经费较去年大幅度的增长。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9,75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4.42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铁石垭高铁站建设征地补偿、万梨路等多条公路修建,再加上人员经费增加等原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3.04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347.42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085.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0.20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一事一议奖补、多条公路建设、水利、林业、村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长,导致经费较去年大幅度的增长。其中:基本支出 3,400.04万元,占33.7%;项目支出6,685.79万元,占66.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17万元,下降95.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要求资金使用尽量做到收支平衡,不留资金结转到下年。本年度结转和结余14.62万元的原因是正在建设的农村公厕项目还未实施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00.4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2.04万 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一事一议奖补、多条公路建设、水利、林业、村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长,导致经费较去年大幅度的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5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08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一事一议奖补、多条公路建设、水利、林业、村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长,导致经费较去年大幅度的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5.26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多个项目实施,超出原定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7.79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87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一事一议奖补、多条公路建设、水利、林业、村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长,同时人员经费的增长等原因。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2,055.26万 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多个项目实施,超出原定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7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要求资金使用尽量做到收支平衡,不留资金结转到下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0.38万元,占2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4.03万 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等原因。

(2)国防支出5.4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0万 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民兵、武装部公益性人员的误工补助。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24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89万 元,增长133.7%,主要原因是多个农村文旅项目实施。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78.38万元,占2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0.82万 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民政资金由区级单位直达群众,镇资金较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49.64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29万 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

(6)城乡社区支出212.03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75万 元,增长358.1%,主要原因是城镇保洁支出大;农村公厕改革等原因。

(7)农林水支出2,446.95万元,占2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75万 元,增长158.6%,主要原因是多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8)住房保障支出178.09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09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资金预算遗漏。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6.88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6.88万 元,增长%,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46万 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补贴、各项保险、税务等。公用经费78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98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缩短经费开支,过“紧”日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水电气费、油费、通讯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99.6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62万元。本年收入1,09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6.34万元,增长375.9%,主要原因是本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本年支出1,28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2.34万元,增长576.4%,主要原因是建设农村基础设施。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1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按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 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17万元,主要用于进行公务车日常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3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减少较多维修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14.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来部门前来本镇视察、参观等各种产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8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来部门前来本镇视察、参观的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480批次2,074人。 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99元,车均维护费2.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公用经费,比如水电气费、油费、通讯费等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56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按照缩减经费支出,过“紧日子”的要求。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2.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等需加大宣传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与上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40.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48.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773.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6%。主要用于采购疫情防控需要的各种设备、修建隔离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2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000万元。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到位、资金开支依据合规合法、财务资金使用合理、严格执行监管制度。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赶水镇铁石垭村

自评总分
(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区农委

联系人
及电话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

100

100

10

其中:中央补助




/

     市级补助

100

100

100

/

     区级资金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赶水镇铁石垭村

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分)

达到满意质量

%

50

100

100

100%

50

群众满意度

%

10

100

100

100%

10

创建绿色示范村的数量

30

1

1

100%

3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并未邀请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并未邀请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杨悦023-4877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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