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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38980/2025-00009
- [ 发文字号 ]
- 石壕府发〔2025〕13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石壕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31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5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防蚊灭蚊工作专班的通知
相关各办站所、石壕卫生院、辖区各学校、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有效预防蚊媒传染病(如登革热、疟疾等)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经研究决定成立“防蚊灭蚊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我镇蚊虫防控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班组成
组 长:朱劲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珂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杨淑云 石壕卫生院院长
彭 松 卫生健康岗
各村(居)党组织书记
辖区各学校校长
二、工作职责
镇民生服务办:负责统筹全镇防蚊灭蚊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对防蚊灭蚊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健康宣传,开展疫情监测、病例监测、应急医疗处置。
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发动群众清理孳生地,公共区域消杀、垃圾清理。
辖区各学校:负责校内孳生地环境整治,开展学生防蚊灭蚊宣传。
三、重点任务
1.环境治理:各村居每10天开展一次全民爱国卫生运动,主要对花台、泡菜坛、畜禽圈舍、垃圾堆放点等易积水孳生蚊虫的地方,开展清洁活动;公共区域的由各村居牵头开展环境整治行动。
2.科学消杀:各村居原则上每10天开展一次药物喷洒,重点针对下水道、绿化带等区域。
3.宣传动员:各村居可以利用移动宣传车、小喇叭、宣传海报等方式普及防蚊知识,倡导居民参与“翻盆倒罐”行动。
4.监测预警:卫生院加强蚊媒密度监测,及时发布风险提示。
四、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任务,每周汇报进展。
2.重点时段(如雨季、夏季)加大巡查频次。
3.对工作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的,严肃问责。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壕府发〔2025〕13号,关于成立防蚊灭蚊工作专班的通知.doc